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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

2018/6/22 9:46:0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日前,深圳召开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追逃追赃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以来工作,部署推进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深圳市委的有关部署,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在深圳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深圳市委追逃办落实部署更加坚定、组织协调更加顺畅、手段措施越来越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追逃追赃工作上升到“政治追逃”的角度;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紧抓重点案件特别是“百名红通”案件;进一步深化防逃工作,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的监察对象的防逃工作;进一步强化手段措施,夯实案件基础;进一步深化监委内部程序、部门间协作配合、国际合作等工作,形成追逃追赃合力;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选优配强人员,完善追逃团队。

今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追逃追赃工作意义和责任重大。深圳将以结果为导向,用法治的方式、战斗的精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算好“政治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念好“紧箍咒”,层层落实责任及时传导压力;打牢“基础桩”,把基础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用好“杀手锏”,打出狠劲打出实效;打出“组合拳”,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逃措施,落实监察法的新要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中。(深圳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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