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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检法医故事:他的眼睛到底是不是被打伤

2019/12/6 16:50:3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前几天,深检君刊发的《重伤、轻伤,听法医讲案件中那些惊险的事……》一文,引起了读者的浓厚兴趣。今天,深检君的法医继续给大家讲讲案子里“是或者不是”的事儿。

故事简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就职于某石化公司的李某,2016年5月某日他与同事常某在经理办公室发生纠纷,一时怒起,常某说要教训一下李某,于是将在场其他人推出去并关门。几分钟后门被人推开,李某斜靠在沙发上,自诉被打伤,报警110并呼叫120到达现场,随后李某被送至某二甲医院,简单诊治后再转至某市三甲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李某被确诊右眼视野部分缺失,两周后出院李某即报案并做鉴定,二次被拒绝鉴定后社会鉴定机构鹏华鉴定所(化名)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据此常某被公安机关立案拘留,常某申诉,立案监督中送检察法医审查,建议重新鉴定,社会鉴定机构鹏煌鉴定所(化名)仍鉴定为轻伤二级,遂移送起诉,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对李某伤疑窦丛丛,即委托深检法医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


第一次介入

立案监督阶段检察法医第一次受委托审查此案,材料显示“伤者”李某曾两次被拒绝鉴定、一次鉴定为轻伤二级,直觉此案很复杂、很特别。办案检察官也反映事发以来李某情绪激动,表现得冤屈深重,执着地四处鉴定。“犯罪嫌疑人”常某被立案后更觉冤枉、强烈申诉。

检察法医审查有关资料见拒绝鉴定的理由很含糊,兼有李某资料不全、不配合、不存在损伤评定情况等。唯一的“轻伤二级”鉴定未对李某的损伤情况、损伤方式进行分析鉴定,直接将其部分视野缺损作为损伤结果予以评定损伤程度,不符合刑事伤害损伤评定的要求。检察法医认为李某病历资料对其所受损伤及其和部分视野缺损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支持。鉴于处于立案监督阶段,检察法医提议就上述关于鉴定的问题补充侦查,继续鉴定。


继续鉴定怎么样?

案件补充侦查后,李某仍然二次未能进行伤情鉴定、一次鉴定为“轻伤二级”,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人在接到案件之初即咨询了法医。检察法医认为该案到目前为止未见有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意见,未见公认权威性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因此仍然建议公安机关系统内由分局向上逐级进行鉴定或会同专家鉴定,必要时由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进行鉴定,同时积极联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进行鉴定。

两个月过去,转眼到了年底,公诉办案人告知:省、市公安机关出具较为模糊的会诊鉴定意见,与前面拒绝鉴定的意见大同小异,去上海做鉴定也不可能。上级检察机关技术部门亦表示不能受理本案鉴定。办案人请示领导同意召开听证会,一次性解决问题。

亲自查证

检察法医知道,如果不能对技术性证据做出全面系统的分析,做出的证据分析意见是很难有说服力的,听证会不见得能够解决公诉检察官的难题。虽然案卷中的证据已经比较完备,但关于李某在医院的住院资料仍有欠缺,于是检察法医两次亲自到医院调取完整的住院检查病历资料,查到了李某糖尿病的病史、眼部视力及视野的具体检查及诊断时间等重要情况。

为了使证据分析更加扎实,再次聘请两名眼科专家对其眼部视野缺损情况的形成、病因、损伤因果关系进行会诊。专家会诊意见肯定了之前的判断:李某的视野缺损符合原发疾病性损害。最后,检察法医综合眼科专家意见、病历及损伤相关记录材料、历次鉴定和被拒鉴定意见、所有眼科检查资料、案情调查材料,出具了证据审查分析意见并在听证会上发言。

听证会:“轻伤二级”真的不是

听证会由主办检察官主持,公安机关办案人、两家鉴定为“轻伤二级”的鉴定所法医及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人参加听证。鹏华、鹏煌鉴定的法医分别介绍了他们做鉴定的情况。随后,检察法医发表意见:首先指出原2份“轻伤二级”鉴定的致命缺陷为未对本案刑事故意伤害行为是否存在予以分析确认,在未确定系刑事故意伤害后果的情况下做出“轻伤二级”的损伤程度评定意见没有任何意义,反而容易误导案件当事人默认刑事伤害行为的存在;其次以大量证据证明李某在案发当日之损伤没有依据能够认定,120现场记录、病历记录、调查笔录等未见证实患侧眼部损伤的存在;第三,指出李某视野缺损符合原发疾病性损害,缺乏损伤的基础、不符合发病的机制等均不支持其为案发当日损伤的后果。

简单地说,李某当天左眼没有被打伤,其视野缺损并非当天暴力损伤的结果,评定为“轻伤二级”显然错误。对此,其他法医鉴定专家承认他们鉴定工作的缺陷并完全同意检察法医的分析意见。公诉办案人及其它办案骨干现场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疑问,通过检察法医的解释均一一得到排除。迷雾驱散,一片光明。听证会,让法医有一种出庭作证的感觉。

结尾

根据听证会意见和检察法医的《法医证据审查分析意见书》,经过部门讨论,办案检察官坚定做出了不起诉决定。结案后,李某又到市检察院申诉。检察法医再次对刑审办案检察官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并获得认可。李某或许有天大的委屈,但那一天他左眼真的没有被打伤,视野缺损不是损伤形成的。

故事里的“事儿”说不是就不是,真的不是!

每个人,每一天,都充满了故事儿,检察君真心希望所有故事都是好事儿,别真的“摊上事儿”。(来源:深检君)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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