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方宗明):自“迎庆”系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石渠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强力挤压违法犯罪活动。12月5日,石渠公安在一天之内连续破获两起刑事案件,为整体战役决战决胜再添新战果。
案件一
2019年12月5日,石渠县公安局扎多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发现两人在路边驱赶4头牦牛,当民警向两人询问牦牛是谁的时候,两人神色慌张、吞吞吐吐的声称牦牛是自己的。盘查民警察觉情况可疑,随即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两人供述了自己盗窃牦牛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洛某、鲁某于2019年12月4日在俄多玛乡境内盗窃10头牦牛,两人将所盗6头牦牛贩卖至石渠县真达乡,将未出售的4头牦牛赶至犯罪嫌疑人鲁某家时被扎多派出所巡逻民警挡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洛某、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
近日,石渠县公安局扎多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走村入户工作中发现石渠县格孟乡村民日某家中疑似私藏枪支。

获此线索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将线索上报县局主要领导,按照县局主要领导指示庚即开展相关核查工作,经派出所民警核查,确定日某家中藏有非法枪支。2019年12月5日16许,民警在日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改装小口径步枪1支,子弹11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日某对私藏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