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今天是: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公安检察当前位置:首页-公安检察

深圳市南山大道撞人案被告人刘正楠获刑……

2019/12/24 14:36:5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关于对“5·16”南山大道撞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提起公诉的情况通报),12月23日,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5·16”南山大道撞人案被告人刘正楠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被害人张某物质损失21万余元。

刘正楠于2017年留学期间取得美国驾驶执照,回国后换领国内驾驶证,2018年6月起多次发病,并曾因病引发交通意外,同年12月,被确诊患有癫痫。2019年5月16日,刘正楠驾车时再次发病,车辆失控冲撞行人、车辆,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五人轻伤、二人轻微伤及车辆、市政交通设施受损的严重后果。

检察官提醒,安全驾驶无小事,请每一位驾驶员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切莫盲目自信、轻视法律,害人害己害社会。

责任编辑:齐梓怡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监督举报邮箱:fzzglz@163.com 投稿邮箱:fzzglz2016@163.com
本网所发布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法治廉政网视"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常年法律顾问:策略律师事务所 法务联系:庞理鹏 执行主任律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 09595 号
京ICP备16061882号-3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 (2017) | 网站地图

javascript实现图片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