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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饮酒驾车上高速男子痛失12分

2019/12/25 14:16:3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年终岁尾进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高发期,为落实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冬季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部署,全力稳定年底道路交通安全形势,12月24日晚,四大队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集中夜查统一行动,乐山、眉山警务责任区分别在乐山、眉山收费站设查检查。尽管大家都知道饮酒醉酒驾车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但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当晚22时55分许,按照分局开展查处酒驾醉驾集中夜查统一行动安排部署,大队长王林带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乐山收费站设卡执勤,在对一辆号牌为渝C红色长城小型轿车检查时,闻到驾驶室酒味很重。驾驶员黄某辩称自己滴酒未沾,只是坐在他车里的朋友喝了点酒。民警随后对黄某检测发现,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7毫克,属于饮酒驾车。当民警询问黄某喝了多少酒时,他回答说喝了二两白酒。在铁的证据面前,黄某承认了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并称自己是重庆人,今天是圣诞节,因为工作原因,只好与家人在成都过平安夜,晚饭时自己喝了二两白酒。饭后自认为平安夜高速公路应该没有交警检查,便心怀侥幸驾车返回乐山。执勤民警对黄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他将面临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扣留6个月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驾驶员不应该抱着侥幸心理,饮酒驾车害人害己,驾车出行时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嘴。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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