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块钱买号牌贴上路,结果高速公安给了个“大礼包”!
2020/1/8 9:57:3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诗涛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诗涛):为切实加强冬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稳定,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站位,履职担当,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保障雅康高速春运交通安全,努力把高速公路打造成人民群众的“平安路、畅通路、幸福路”。
2020年1月1日14时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天全警务区执勤民警在天全收费站开展正常勤务时,一辆号牌为“川A**88B”的白色丰田牌小型越野客车缓缓驶入民警视线,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阿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阿某出示行驶证,发现行驶证上的车牌号与该车的车牌号不符,民警随即对该车车牌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发现该车号牌尾数有“异样”,原来是该车尾号使用号牌贴将“P”变为了“B”,该车的的原号牌为“川A**88P”。民警将驾驶员阿某带到天全警务区办公室接受进一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阿某先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矢口否认,并谎称是自己的女儿玩耍的时候“不小心”将号牌贴贴上去的。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驾驶员阿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经查,驾驶员阿某一行三人于2019年12月31从康定市德格县出发,打算前往成都办事。由于路途遥远,为了躲避电子眼的抓拍,当事人阿某想起正好前段时间自己在汽车站花了10元钱从小贩手里购买的号牌贴片,出发前便“自作聪明”的将贴片贴在了车牌上。阿某一行三人于2020年1月1日13时许到达了天全县,在天全县吃了午饭,从天全收费站上站时被查获。民警对驾驶员这一无知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的告诉其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危害性。驾驶员阿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后悔不已。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阿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了其机动车,并通知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
违法嫌疑人阿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15日以下拘留,同时将面临罚款2000-5000元的处罚。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机动车号牌时是鉴别车辆身份的重要标志,一辆车不想让别人看见他真实的号牌,其目的不言而喻!凡是在号牌上动手脚的,都是高速公安严厉打击的对象。春运将至,高速公安将加大涉牌涉证的违法查处力度,请广大司机朋友别心存侥幸,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