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今天是: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普法讲堂当前位置:首页-普法讲堂

深圳宝安法院出台21条实施意见,全力服务和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2/20 9:31:3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广东讯(李佳芳 报道):发挥审判职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2月18日,深圳宝安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从党建引领、审执职能、诉讼服务、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入手,明确了21条具体务实、可操作性强的举措,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实施意见》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卡紧卡实疫情防控责任。

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宝安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扛起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防控一线亮身份、展风采。坚持依法科学有效防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足用好法律资源解决疫情防控中的各类涉法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依法防疫、依法治理。

《实施意见》要求,要全面履行审执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开通涉疫情案件“绿色通道”,保证涉疫案件尽快立案办理。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有序。主动担当作为,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尽最大努力,减轻疫情对普通民众及企业权益的消极影响,诠释为民情怀,展现司法担当。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大力推广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切实保障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支持疫情期间企业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

依法保障涉疫情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因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延期或者取消诉讼活动的,做出妥善处理。全面加强网上诉服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安全的诉讼服务。认真贯彻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23条措施,依托“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参与、指导调处疫情防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支持、保障职能部门依法实施防疫措施。加强司法确认案件办理,充分利用远程调解平台,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加快推进无纸化办案改革,以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抓住契机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等改革试点举措,用改革的制度红利应对疫情冲击。严格落实法院机关防疫措施。坚持逢进必检,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事件。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疫情防控举措落地落实。

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与相关单位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报送疫情防控动态和涉疫情案件信息,进行专项审判态势分析。强化涉疫情案件审判管理和调研指导,建立涉疫情审判执行工作台账,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题调研,提前部署应对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防疫知识,有针对性开展涉疫情法律法规宣讲、以案释法,讲好防疫典型事例、先进人物故事,引导干警和群众不恐慌、不信谣。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齐梓怡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监督举报邮箱:fzzglz@163.com 投稿邮箱:fzzglz2016@163.com
本网所发布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法治廉政网视"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常年法律顾问:策略律师事务所 法务联系:庞理鹏 执行主任律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 09595 号
京ICP备16061882号-3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 (2017) | 网站地图

javascript实现图片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