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还超员被查后辩称“捎亲戚”
2020/4/2 10:03:4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乐山峨眉山男子陈某某非法营运还超员,被查后辩称“捎亲威”。4月1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查获一起超员且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当日15时30分许,大队长王林带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夹江收费站开展“奋进2号”专项行动,在示意一辆川L黑色别克小型普通客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发现该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在询问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车上乘客均来自越西县、甘洛县,在峨眉山市火车站下了火车,准备乘车到成都华阳打工。民警发现驾驶人陈某某说话神情慌张、言辞闪躲,凭借经验,民警认为其不但存在超员违法行为,还涉嫌非法营运。果不其然,驾驶人陈某某见势不妙,话锋一转,主动上前与民警套近乎,承认自己超员违法行为,并称为了帮老表,车上捎带的全是他的亲威。随后,民警将陈某某和乘客进行分开询问,刚开始,陈某某矢口否认自己有非法营运行为,称他们是亲威,顺路捎带,不收钱。然而,他们对彼此的信息一问三不知,最终,陈某某对自己的非法营运行为供认不讳。
经过进一步调查,车主兼驾驶人陈某某的车不具备营运资质,属于自用私家车,涉嫌非法营运。陈某某所指乘客中的“老表”根本不认识他,也不是什么亲威。车上11名乘客全部是从峨眉山火车站到成都华阳,双方议好价,到华阳后一次性缴纳400元车费。经了解,陈某某经常往返乐山至成都拉客赚钱,当日在火车站揽客后,为了多赚钱,还不顾安全超员拉客。民警耐心地对陈某某以及乘客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超员、非法营运的严重危害性,教育他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出行要乘坐合法的车辆,做到安全出行,平安出行。为了确保车内乘客的安全,民警责令陈某某将乘客进行转运,并依法对其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其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已移交成乐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