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的自行车
2021/7/29 8:58:35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帛颐
本网讯 近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帽盔山派出所辖区接到群众自行车丢失的报案,经过一番巡查走访,最终寻回丢失的自行车。
民警接到报案后现场了解得知,当日上午,报案人将其一辆二手自行车停放在电视机厂旁一停车位内,并将自行车上锁后离开,半小时后发现自行车丢失。
根据报案人描述,民警调出自行车丢失地周边监控录像,仔细确认反复核对,发现是一老人将报案人自行车骑走。随后民警联系到该老人并询问情况,该老人称当日上午将自己的自行车停放在电视机厂旁的停车位内,因年事已高,将报案人的自行车误认为自己的自行车并骑走。之后,老人主动归还了自行车并对报案人表达了歉意。
自行车失而复得,报案人非常高兴。报案人对民警在炎炎夏日帮助自己寻回失物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并对民警认真积极的工作态度连连称赞。(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