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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马蜂窝引发山火 惠阳一男子违反政府禁火令被治安拘留10日

2021/10/18 11:25:35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傅灿 宋彩霞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傅灿 宋彩霞) 10月15日,记者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安分局获悉,惠阳一男子上山因火烧马蜂窝引发森林火灾,所幸山火被及时扑灭,嫌疑人毕某被惠阳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10日,这也是惠阳警方破获的第一个触碰野外禁火令的案件。

10月12日9时,惠阳区公安分局三和派出所接到群众王先生报警称在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九小村加油站后山看见一男子骑摩托车上山,随后就听到一声巨响,不久山上就起了明火。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庄智丝毫不敢耽误,一方面联系消防人员和森林大队,一方面立即组织警力赶往事发现场。当他们赶到山下时,山上火势已经开始蔓延,几人来不及思考,迅速爬山抵达起火点。


当天正好是台风天气,山上树木又多,大风将火势进一步扩散开来,现场十分危急。另外脚底下的路也崎岖不平,雨后泥泞湿滑,几人多次差点滑倒在地。在救援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半个多小时明火终于被扑灭,而纵火的嫌疑人毕某(男,50岁,云南宝山人)也被追踪的民警在另一条小路上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毕某是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因为现在蜂窝的价钱较高,于是就想到以此获利,原本想着台风天气人少,于是就到山上来烧马蜂窝,谁知马蜂窝受热膨胀发生爆炸将火带到了周围的树木上,迅速燃了起来,眼看着火势越来越大,毕某就逃离了现场。

惠阳警方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切莫心怀侥幸,切实做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以对自已、家庭及宝贵森林资源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护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对违反《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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