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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178件!深圳检察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监督

2022/5/16 11:44:04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甘晓辉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甘晓辉) 今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一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护。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着力解决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问题,去年初,深圳检察机关决定全面开展“深圳市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关注无障碍出行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影响残障人士安全通行等问题。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涉无障碍出行设施点位1064个,发现问题705处,摸排线索231件,立案调查178件,共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23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件,发出蹉商函41件。

成立专班队伍,开展实地调查

市检察院、各基层检察院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实地检查辖区内无障碍设施管理情况,检查采取抽查方式,在辖区内的每个街道中抽取三条以上道路,每条道路抽取其中一公里以上范围道路及周边建筑物、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综合运用无人机、步行巡查、驾车巡查等方式,对无障碍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勘查。调查重点关注无障碍出行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影响残障人士安全通行等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工作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残障人士、行政主管部门等社会各界的沟通,在摸查残障人员情况、辖区无障碍设施管理情况等基本信息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深圳市无障碍出行设施开展现场调查,例如罗湖、龙华等区检察院与行政机关、残联、妇联等组织及残障人士代表开展联合调查,福田、罗湖、南山、坪山等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案件调查并开展座谈等。

调查中还以召开听证会方式听取多方意见助推案件办理,例如龙华区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分别召开“无障碍出行设施”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就案件办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公开听证。


创新监督模式,督促依法履职

部分检察机关在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工作中,在摸排线索的基础上开展立案调查,深入研究法律规定,厘清行政机关职能,固定证据、找准法律依据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告知函》或开展诉前蹉商,通报前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示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职,督促完成整改。


例如福田区检察院向福田区某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发出《蹉商函》,建议该单位优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监督管理等。罗湖区检察院召集行政机关召开诉前蹉商会议,进一步厘清责任凝聚整改合力。坪山区检察院向坪山区有关职能单位发出《告知函》,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妥善处理,提升社会参与度,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等。

推动机制建设,促进管理提升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市检察院修改建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率先在地方立法明确“创设无障碍城市建设公益诉讼制度”,并对检察机关在无障碍城市建设领域提起公益诉讼作出具体规定。

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既需要阶段性治理,也需要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治理成果运行,检察机关在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以点带面,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相关机制建设,以案件办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宝安区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工作中,围绕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对辖区内各街道城市主干道两侧、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进行实地巡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无障碍设施管理职责,积极促成区委区政府出台《宝安区道路无障碍畅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2年)》等一系列规定,计划至2022年底完成全区无障碍立体化改造工作,全方位改善提升宝安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整改前:


整改后:


重视宣传推广,定期沟通座谈

立足于无障碍设施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圳检察机关注重加强走访、调研工作。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居委会和社区工作委员会安全检查协管员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作。通过座谈沟通、“两微一端”宣传,集中解决法治宣传和社会参与度不足等问题,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社会治理参与度。

今年4月30日,龙华区检察院与区民政局(残联)、区残疾人服务协会积极联动,参与龙华区2022年无障碍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活动表演区、无障碍体验区、无障碍法律咨询区、志愿队招募区等区域。在无障碍体验区,现场群众踊跃参与,通过蒙住眼睛、轮椅骑行等方式来体验无障碍视力设施、无障碍肢体设施,直观体验了残疾人工作生活的不便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特殊重要性。以无障碍体验为契机,检察官在现场向群众宣讲《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积极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派发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品。现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沉浸式”的体验和法律宣讲才真正了解到残障者出行的不易,认识到无障碍设施建设惠及每个普通市民,需要大家共建无障碍城市,才能共享美好未来。


深圳检察还积极探索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方式方法,探索检察监督的领域、范围。如关注残障人士平等获取、传递信息的权利,深圳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与信息化社会下残障人士等群体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相比,信息无障碍建设还有可以改善的地方。

宝安区检察院在对机关单位门户网站进行排查时发现,大部分网站并未设置无障碍浏览通道,涉嫌侵犯残障人士获取政府服务信息的权利,相继建立相关线索22件。下一步,将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加快互联网网站无障碍建设,提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

共建无障碍,社会无限爱。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工作不仅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的民生事件,也是关乎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的专项活动,深圳检察机关将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充分持续关注无障碍、倡导无障碍、践行无障碍、发展无障碍,让无障碍文化理念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共同创造尊重、友爱、和谐的社会环境,助力打造残障友好型城市!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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