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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工讨薪难 法院解“薪”忧

2023/2/9 9:57:41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孟凡林

本网讯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重要时期和关键节点,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保障农民工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作用。近日,甘溪法庭审理了四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起,被告隆某雇佣原告周某、杨某、刘某和凡某于某水库项目工地提供劳务,被告分别给四名原告支付了部分劳务工资,剩余工资四名原告多次向隆某索要未果,采取不当方式阻挡施工,后诉至法院。本案法官受理案件后,耐心向四名原告释法悉理,积极引导原告采取合法途径依法维权。并对涉农民工欠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多措并举向被告送达,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督促被告尽快履行,被告辩称周转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法庭遂迅速启动诉讼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依法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案被告隆某雇请四案原告周某、杨某、刘某和凡某为其提供劳务,未按约定支付劳务工资,已构成违约,隆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劳务工资,符合法律规定。甘溪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四名原告支付剩余劳务工资129394元。

法官说法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主要是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编,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因此,务工人员应积极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在务工全程要注意固定证据,例如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签约并留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明以及自己的劳务合同,并且尽可能要求出具欠条等书面欠款证据。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因证据不足所带来的麻烦,也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陕西省旬阳市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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