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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法官竭力督促履行

2023/3/22 10:35:3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杨蕾

本网讯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

案件详情

村民张某在干农活过程中,驾驶一辆农用车将躲闪不及的村民王某撞伤,后送医院救治。此后,王某就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21万。因张某一直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郭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张某了解情况。起初,被执行人张某百般辩解,拒绝履行义务。为了尽快帮王某追回赔偿,郭法官先后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郭法官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表示同意履行。最终,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张某三个月内将执行款支付完毕。

下一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高案件执结率,降低执行成本,切实将群众“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时下正值春耕农忙时节,法官也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驾驶机动车要小心谨慎、多注意观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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