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玉山 韩君才):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持续掀起全市民法典宣传贯彻热潮,开展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同时做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海西州市两级司法局特此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海西州司法局特邀法援委青海省法治宣讲团讲师为德令哈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主题宣讲,为德令哈市各乡镇赠送法治图书,同时向全市“乡村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以提升德令哈市“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人才基础。
出席会议有:来自社会各界的150人,海西州司法局副局长张德平,海西州法治宣传教育科科长亚格玛,德令哈市司法局局长刘延成、副局长韩生艳参加了此次活动。
(图)海西州司法局副局长张德平
海西州司法局副局长张德平说:“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宣传重点是“民法典进乡村”。今天,我们州市两级司法局在这里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讲活动,是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和人们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生产经营等方方面面息息相关,因此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国民过日子的法律”,人民对权利的种种诉求,都在这部民法典中得到回应。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民法典要实施好,就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面提高人们的法治素养和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农村人口基数大,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治观念薄弱,更是普法的重点人群。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乡村之路,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学思用贯通,做到知信行统一,自觉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苦功夫,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忠实拥护者、贯彻实施的积极践行者、学习宣传的示范带动者,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情与积极性,用新时代的人民法典守护好人民的幸福生活。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乡村建设”重要部署具体要求,持续推进全州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夯实法治乡村人才基础,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我们要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利用自身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积极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惠民富民政策,主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
虽然民法典宣传月为期一个月,但民法典宣传是一项长期工作,建设法治乡村是一个长期目标,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希望大家通过多种渠道,有形有感有效做好“民法典进农村”宣传,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广大群众心中扎根,“典”亮美好新生活。”
(图)德令哈市司法局副局长韩生艳
德令哈市司法局副局长韩生艳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乡村法律明白人”是我们从基层选拔出来社会治理的“多面手”,是乡村振兴的“领跑员”,我们一定要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学到的法治知识传播好,引导本村(社区)村(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要持续做好法治宣传。今天老师讲的关乎我们群众日常生活的法律法规,我们不仅要学好,还要宣传好,充分发挥我们“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的优势,当好普法教育宣传员。
三要不断学习提升能力。我们会经常性开展“法律明白人”线下培训,大家要珍惜每次培训机会,借此提升自身法律意识,还要按要求参与线上“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及时为自己充电,拓宽自身法律知识面。”
本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知识读本和宣传材料500余份。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普及了《民法典》法律知识,着力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也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对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用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与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