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晏县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第六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2023/6/8 10:45:50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杨玉山 马桂芳
本网讯(杨玉山 马桂芳):近日,海晏县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第六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凯庆主持会议并就相关工作做了要求,在家的党委班子成员、各所队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吉兴隆到会指导,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英等一行督导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内容。
会议指出,党内法规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治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严格遵守党内法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将学习党内法规与公安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党内法规制度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要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高度,认识和把握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地位,深刻领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居于战略地位,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执行力,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刚性约束,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
会议要求,要一以贯之履行执规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党内法规精神实质,强化执规意识,压实执规责任,提高执规能力,坚持执规必严,有件必备,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确保政令畅通;要全面准确把握理论内涵。党委班子成员、各所队室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党员教育、“三会一课”等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和要求,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入脑入心。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用党内法规约束自我言行,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提升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始终坚持公安姓党根本原则,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责任落实,强化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要把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与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结合起来,与“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起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为建设“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吉兴隆同志在点评中指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会前准备充分、程序严谨、内容丰富、形式规范,突出特点是政治站位高、学习内容新。并就今后的理论学习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党委班子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在深化学习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处理复杂问题局面的能力和本领;二要突出政治引领,落实首要任务。要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政治基础,推动领导干部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三要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党委书记认真履行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责任,各所队室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遵守学习纪律,在真学真懂真用上做表率,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四要注重学用结合,提升学习质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奔着问题去,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与公安工作相结合,与“一城五业 全域生态”总体发展格局相结合,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相结合,引导全体民辅警为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