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吴莹):“对企业进行合规激励,强调事前预防而非事后惩罚,对可能发生的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及刑事犯罪,均有良好的预防作用。鉴于某企业积极履行对受害人的赔偿义务,建议对该企业试点适用合规激励,帮助其走出生产经营困境”。
日前,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向该区应急管理局发出的《关于对涉行政处罚企业适用合规激励的司法建议》被采纳,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得到和解。
企业违规被罚
2022年6月,南充市某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
事后,该企业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南充市顺庆区应急管理局认为,该企业存在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且未向高处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此次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基于此,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延期六个月、催告,该企业仍未及时缴纳罚款。
在这种情况下,顺庆区应急管理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罚款以及未按时缴纳罚款而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的罚款。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了审查,裁定准予执行。
法院走访调查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向该企业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通知其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执行干警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后,该企业积极向受害人履行了赔偿义务,并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厂房进行了整改。
因该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如不能继续经营,则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风险。
针对该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希望能减免加处罚款的请求,执行干警进一步走访发现,尽管面临生产困难,该企业仍然在多方筹措资源,想方设法渡过生产经营难关。
从“违法”到“守法”的转变
顺庆区法院研判认为,该企业积极履行对受害人的赔偿义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积极筹措生产经营,有必要对该企业进行合规激励,有利于企业完成从违法到守法的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顺庆区法院向该区应急管理局发出涉企业合规激励的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该企业开展合规激励试点,依法可免去其未按时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并根据其实际生产经营状况,酌定准予其分期缴纳罚款本金。
建议得到采纳。经过法院、检察院多次走访协调,双方达成和解,顺庆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免去了未按时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并根据其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准予分期缴纳罚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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