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醉驾酣睡高速公路 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立案
2024/1/8 11:15:14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胡明斌
执法现场。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 供图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胡明斌):近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发现一名男子饮酒后,独自驾车上高速公路准备返回自贡市富顺县,该车辆行驶至G4215蓉遵高速公路自贡段时,驾驶员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上呼呼大睡。通过鉴定机构的酒精血液含量浓度鉴定(121.8mg/100ML)和侦办人员的立案审查,该案已于2024年1月5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
据了解,2023年1月3日01时许,高速三支队十大队民警巡逻至G4215蓉遵高速公路183公里850米(自贡段)时,发现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有一辆车牌为鄂W**的小型轿车,车辆为熄火状态,且未摆放警示标识,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此时该车驾驶室位置正酣睡着一名男子,巡逻民警通过不断地拍打玻璃才将男子叫醒,并且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神态恍惚。经过核实,该男子(明某,男,24岁)在威远县饮酒后,独自驾车上高速公路准备返回富顺,行驶到高速公路自贡段时,突然困意来袭,再加上酒精的麻醉作用,随即就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上呼呼大睡。
随后办案民警将明某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通过鉴定机构的化验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浓度为12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存在“醉酒上高速公路”的从重情节,已于1月5日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该男子将面临吊销驾照证,禁驾5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醉驾处罚新规”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实施,明文规定将“醉酒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作为刑事立案的十五类从重情节之一。醉酒驾驶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