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搬错 失主报了警
2024/3/28 15:07:45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
本网讯(通讯员陶治):2024年3月22日11时许接到群众报警:自己停在老二中小区的自行车丢失。
接到报警后,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区永昌派出所辅警关文强立即查看监控,发现21日有一男子把自行车放到一辆皮卡车上运走,通过车牌号查询到该车辆为振兴自来水营业处的车辆。永昌所民辅警立即前往,在振兴自来水营业处院内找到丢失自行车,并找到运走自行车的杨某。杨某称21日那天他女婿让他帮忙搬运自行车,搬到自来水公司后发现搬错了,第二天由于下雨就未及时送回,民警对杨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杨某也对失主进行了道歉。
面对失而复得的自行车,陈女士十分感激,她说:“虽然自行车不是很贵重,但是民警非常尽心尽责地帮助我找回,非常感谢!”(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