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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举办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三周年法院系列活动

2024/4/19 9:52:55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吴莹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吴莹):4月18日,四川高院举办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三周年法院系列活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同日举行揭牌仪式。随后,四川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了法院在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三年以来的工作推进情况。


两庭揭牌 天府中央法务区“法治生态圈”再添新成员

活动当天,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最高法院环资庭党务廉政专员毛宜全,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宏寿,天府新区党工委书记周先毅,省委编办二级巡视员李杰亮共同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揭牌。这标志着“一点六院八庭”落子成势,构筑起全国类型最为齐全、中西部地区数量第一的专业审判机构集群,带动金融、破产、涉外商事、知识产权等法务资源加速集聚、聚链成势,法商融合生态圈迸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王树江表示,少年审判庭、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破壳而生,为高能级审判矩阵注入了新成员、新动能,将专业化审判拓宽至新领域、新层面。两庭工作要突出“专业”,努力为未成年人和环资审判事业贡献力量,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建强审判队伍、培育典型案例、树优司法品牌;要突出“融合”,努力为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贡献力量;要加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工作联动,助推“政商学研企”融合互促和法务业态全链条发展;要突出“创新”,努力为推进法治中国进程贡献力量;要着力推出一批、形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创新示范典范。

杨宏寿在致辞中,希望成都环境资源法庭要健全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更好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希望少年审判庭深入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全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四川高院少年审判庭:独立建制的少年专业审判机构正式成立。


在最高法院有力指导、四川省委坚强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四川高院少年审判庭作为一个独立建制的少年专业审判机构于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并配备了长期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以保障特定案件由专门法官办理、少年法官专审少年案件。

少年审判庭围绕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三类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机制。受案范围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案件;涉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民事案件,包括相关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公益诉讼等;以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

四川高院少审庭的成立,推动了全省少年审判统一归口管理,拉开了全面推进少年审判机构专业化建设序幕。少年审判庭将以“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为目标,紧扣“树优赋能、提质增效”工作主线,以机构建设为司法支点,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撬起未成年人等群体专门保护的“大杠杆”,努力构建“五全引领、三维共治”的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新格局。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开启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篇章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系经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于2024年4月18日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挂牌成立,标志着用全局视野构建四川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取得新突破,整体性系统化推进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司法环境保护开启新篇章。

在管辖范围上,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刑事案件管辖刑法第三章“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污染环境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16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名;民事案件管辖除传统的污染责任纠纷、取水权纠纷外,还包括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及碳汇交易纠纷等新类型民事案件,以及生态退出补偿引发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管辖包括涉环境资源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及生态退出补偿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以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管辖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等。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的成立是四川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四川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务实举措,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的具体体现。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对于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四川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三年 四川法院这样做

“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发挥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主力军作用,聚焦打造‘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影响全国、面向世界’一流法律服务高地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在新闻发布会上,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通报了天府中央法务区启动运行三周年法院工作推进情况。

据了解,三年来,四川法院充分发挥优质司法资源集聚的突出优势,持续提升法治供给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成都互联网法庭、成都破产法庭、成都金融法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成都国际商事法庭等6个专业法庭审结各类案件9.91万件,涉案标的额2778.44亿元。

四川法院积极推动机构入驻和效能发挥,高能级司法资源聚能成势。从2021年4月起,沿着三年的时间轴,“一点六院八庭”相继入驻,高能级审判机构加速聚集,带动法律服务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法治生态圈相融互促,中西部功能最全、能级最高、服务最优的争议预防与解决高地正在形成。全面加强平台构建和机制创新,原创性改革成果接连涌现。持续完善商事争议调解中心、一站式保全事务中心、司法确认中心和“天府智法院·e法亭”一体运行的诉讼服务大格局,实现“调立审保执”一站式全流程办理。打造“云系列”智慧审理和司法服务平台,实现从起诉到结案、归档全流程在线办理。探索互联网金融简案“AI虚拟法官”应用,完善24小时法官庭审,极大方便群众灵活利用碎片时间参与诉讼。建设改革经验获评中国改革2021年度唯一省级特别案例。精准服务发展需求和重大战略,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创新适用破产程序化解房地产停工项目矛盾纠纷,帮助41个项目续建交付,助力“保交楼、保民生”。加强川渝法院良性互动和工作协同,跨区域金融协同治理机制初步形成,为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注入强劲司法动能。24小时审结标的额超1亿元涉外独立保函止付申请系列案,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蒸汽发电、风力发电等国际合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入选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交流研讨,引领性发展态势日趋显现。紧盯类案多发高发领域深入调研,形成“天府中央法务区法庭专业化建设的路径探索”等7项成果,入选《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高规格举办天府中央法务区法治协同发展论坛、天府前瞻·互联网司法治理和川陕甘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等座谈会,持续提升天府中央法务区辐射力、影响力、吸引力。

新闻发布会上,四川高院向公众发布了天府中央法务区重点调研课题成果、首届司法典型案例及改革实践案例,并通报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涉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案件情况;成都中院、成铁中院通报了参与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情况。

重庆高院党组副书记、成渝金融法院院长何东宁,省级有关部门、成都市、天府新区、全省三级法院、成渝金融法院相关领导,以及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学校代表、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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