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吴加利):峨眉山市为Ⅰ级森林火险单位,森林面积74740.82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3.45%,林地面积81391.05公顷,占幅员面积的68.88%,境内乔木林地面积58108.73公顷,其中易燃的针叶林17032.55公顷。近年来我市累计发生森林火灾1起,为森林火情,火场总面积0.08公顷,森林火灾案件发案数量极少,过火面积小,未发生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未发现一起森林火灾案件。
一、我市森林防灭火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动“顶层设计”。峨眉山市公安局作为峨眉山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请战和分担工作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策,合理安排警力参与方方面面工作,确保关键时期公安队伍“不掉链子”。峨眉山市先后制定下发了《峨眉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职责分工、联络机制等。同时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了全市工作评价体系。
(二)强化体系,全力搭好“防火骨架”。以规定动作打底、自选动作加固为原则,不断完善森林防火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建成了以森林防火瞭望监测系统、林火阻隔系统、扑火机具化三位一体的森林防火体系,打造了以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乡镇干部为辅助、民间力量为补充的多层次防火队伍,无论在哪,公安力量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安机关主动联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联合执法,实行分片挂钩、网格化管理,条块化处警,切实打好了森林防火合成战。同时,充分履行主责,建立了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随时保持足够的应急警力,确保了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出警,妥善处置。
(三)狠抓预防,全力打好“管控战役”。定期排查辖区高危人员和突出矛盾,对放牧者、未成年人、憨聋痴哑疯“五种人”、社会不满人员、盗伐林木惯犯等人员建档立册、专人专管,采取相应列管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的原则,各所队合理调整制定巡护重点路线,实行全方位设防,与乡镇共同对公墓、林区、景区重点地段进行错时巡逻、昼夜巡逻,严守入山路口,严防火种上山,严控野外火源。同时,加大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森林火灾案件“控得住、破得了”。
二、我市森林防灭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常规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加大。在林区附近烧荒烧秸秆不当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农户大多没有防火知识,防火意识差,且烧荒烧秸秆过程中火势不易控制。我市罗目镇、高桥镇、九里镇的部分村林地与耕地交错结合,连接紧密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隐患较大。我市林区内的公墓共4个,集中坟区3个,传统丧葬祭祀方式多为焚烧香烛纸钱、点鞭炮、烧纸钱等。而烧币献祭,鞭炮齐鸣,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在丧葬祭祀过程中,很难做到人走火灭。
(二)新增旅游景点易燃点多。我市除峨眉山景区外有2处旅游集中点,位于符溪镇和桂花桥镇。符溪镇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每年2-5月为游客游玩高峰期,游客野外用火如乱扔烟头等几率增大,此时又正值峨眉山市高火险期内,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桂花桥镇境内的高峰寺在当地家喻户晓,烧香祭祀人数众多,寺庙旁边又是一片易燃马尾松林,当寺庙内发生火灾时,极易引燃旁边的马尾松,造成森林火灾。同时,我市峨眉山风景区周边的乡镇如高桥镇、罗目镇、绥山镇及龙池镇都存在主营野外林区自助烧烤的农家乐,林区内有山有水,自助烧烤深受喜爱。但林区内可燃物多,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较为薄弱,农家乐也未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极大。
(三)森林火案取证难查处难。森林火案一般过火面积大难以发现并确定起火点,物证多被烧毁,现场被破坏。80%森林火案发生在荒山野岭,无监控无目击证人,发案过程留下的痕迹不易保留,因扑救火灾工作现场破坏严重,获取有价值证据更少。因证据少、证人少、物证少,甚至没有,案件无法进入诉讼环节。从历年的统计数据来看,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占95%,因此重点要做好人的预防管控,严控违规野外用火,落实措施抓紧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国家生态环境资源。
三、如何加强违规野外用火管控及火案查处
(一)提高认识,把握防火灭火新要求。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最大敌人,是影响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的重大隐患,也是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作为维护一方平安的公安民警,我们更是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学习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除了我们自己学,还要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一起学,一起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多样宣传,增加全民防火新能力。着重围绕乡镇村组、重点区域、涉林场所企业、特殊人群等,创新宣传举措,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有效浓厚了全社会森林防火氛围。一是常规宣传不能松。每年春节、清明、“七月半”及大风干燥等其他高火险的重点时段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农村坝坝会、农村大喇叭、民警走访活动、日常治安检查、一标三实入户调查活动等机会,宣讲现实典型案例制作的宣传资料和播放警示教育片。二是防火宣传进校园企业。积极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课堂,既让学生作为被教育者,更要让学生成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员。会同教育部门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纳入法制教育课,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避险、法律责任等知识的普及。加强企业、矿山、建筑、交通、危化品运输仓储等防火工作的宣传宣讲,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做到森林防灭火知识真正入脑入心。三是扩大宣传面积。利用村组大喇叭巡回播放宣传录音、增加森林防火标语覆盖密度、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在重点路段设置火源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点,积极营造强大宣传氛围。
(三)打防结合,维护自然资源新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方针,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深入整治野外违规用火,努力把野外火源管理到位。一是履行打击职责。要落实火案查处破案责任,发生火灾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查处,及时查明起火原因,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纵火失火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二是落实重点管控。着力抓好对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垦开荒等用火监管,严厉查处农事用火违规行为。在春节、清明节等民俗用火重点时段,配合乡镇落实专人实施集中墓地看守,引导群众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禁止智力障碍人员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持有火源,配合乡镇对特殊人群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三是掐灭林区新燃点。加强主营野外林区自助烧烤的农家乐的管理和查控,在春游、秋游重点时段加强林区周边露营、野炊活动安全用火管理,严防因林区烧烤发生森林火灾。
(四)加强培训,提升民警证据新意识。组织力量开展森林火案业务培训,提高森林火案侦破能力,加强基层所队民警的线索意识。通过培训,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做好出警必带勘查工具,带着“有物证”理念,逢案必勘。运用传统调查和现代技术相结合,快速分组迅速分工广泛开展调查,获取线索。通过对经典案例的分析研判,总结案件的共同点、相似点,提高办案质量,提高攻坚能力,力争森林火案能破案,能起诉,能定罪,有力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