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上午,中国老龄协会在中国老龄协会机关512会议室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精神座谈会。中国老龄协会机关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及老年志愿者代表共二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北京睦邻法律服务中心(下称“睦邻”)志愿者、手帕口南街社区公益法律服务站站长刘长春应邀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局和中国老年杂志社推荐,“睦邻”于2024年1月与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建立起工作关系,并组织志愿者到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进行了工作座谈。通过座谈交流,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对“睦邻”有了基本了解,对“睦邻”成立以来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取得的成绩和广大志愿者特别是老同志志愿者的无私奉献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与赞扬。随着对“睦邻”的深入了解,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在不断挖掘“睦邻”老同志志愿者在为老百姓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以作为“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先进代表候选人。
2003年,一批老专家、老教授在全国老龄委组织下到欠发达地区发挥余热,拉开“银龄行动”序幕。此后,“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规模不断扩大,已累计七百余万人次。2024年8月,以“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路生梅为首的十六名“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表达继续发挥专长、回报社会的决心。年过八旬仍坚守法律志愿服务岗位的“睦邻”志愿者刘长春正是中国老龄协会推荐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的的十六位老年志愿者代表之一。
在座谈会上,刘长春同志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向大家汇报了自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的体会和感受。他在发言中说道:我今年已经八十二岁了。2002年从最高人民检察院退休后,即开始关注并积极参与有关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并于2018年4月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原常务副书记王开洞同志一起牵头创建北京睦邻法律服务中心(简称“睦邻”)。作为“睦邻”创建人之一,最早加入“睦邻”法律志愿服务团队,并担任“睦邻”手帕口南街社区公益法律服务站站长,为检察等系统退休老同志搭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和为老百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我每年参与“睦邻”法律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和小时数在“睦邻”300多位志愿者中均位居前列,连续六年被“睦邻”评为特别优秀志愿者;同时多次被《中国老年报》《检察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老年之声》栏目等新闻媒体单位采访报道。并于2021年7月1日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光荣在党五十年”老党员的唯一代表,也是“睦邻”志愿者的唯一代表,在天安门广场(观礼台)出席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学习回信精神见行动。就在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0月11日重阳节,我受总书记给予老年志愿者的鼓励和鞭策,于当日一大早,不顾年事已高,带领“睦邻”志愿者,从城西来到城东的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馆)参加合作单位北京农商银行在第十届北京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上组织的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紧接着,又在10月13日参加了北京市民政局和丰台区人民政府在莲花池公园联合举办的“2024北京市养老服务家年华”活动,与“睦邻”年轻的律师志愿者和北京市老龄协会工作人员一起接待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老骥伏枥志在公益,无私奉献志在为民,这就是我退休后孜孜不倦的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说道:“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我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精神,并以此为动力,更加积极地投身到今后的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中,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今后,我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精神,并以此为动力,更加积极地投身到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中,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刘长春同志被中国老龄协会推荐为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的老年志愿者代表之一,不仅是他个人的荣誉,也是“睦邻”的荣誉。希望“睦邻”广大志愿者尤其是老同志志愿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精神,进一步做好各项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
(摄影:《中国老年报》邓燕玲、《老年杂志》卓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