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逝去,精神永存。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评定因救人而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张可可同志为烈士。张可可,1997年4月出生,江苏省响水县南河镇新荡村人,生前在陈家港镇一家造纸厂上班。
2023年10月28日早上8时许,阜宁县的田某驾车载着朋友姐妹两人,准备去陈家港镇的海边游玩。途经响水县七套河桥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冲入河里,车内3人先后挣扎着爬出天窗大声呼救。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轿车也渐渐下沉,车上人员的生命危在旦夕。
就在这紧急关头,张可可驾车路过此地。他看到河里的情形,立即靠边停车,来不及熄火,便迅速下车甩掉外衣和鞋子,奔向河边,“扑通”一声跳入河中施救。事后警方调阅事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张可可从停车到跳到河里仅用了8秒钟,这也是他留在画面里的最后8秒。
张可可下水后,失事轿车已经沉入河底,只能在水面上隐隐约约看到有人在挣扎。张可可一会儿仰脸大口换气,一会儿贴着水面埋头向下摸索。张可可一直在水里找人,在其他救援人员帮助下,他将第3名落水者托举上岸后,因体力不支,不幸牺牲,年仅26岁。
平凡中的伟大,是最震撼人心的力量。张可可跳河救人的举动绝不是偶然,乐于助人是刻在他骨子里的品质。张可可的一位同学曾经被一女子以恋爱为名骗到省外,误入传销组织。张可可在收到同学的求救信息后,一边向警方求助,一边只身奔波600余公里赶往当地,不仅帮同学从传销组织安全脱身,还拿出2000元帮他渡过难关。在张可可家人眼里,他是个非常孝顺善良的人。张可可的姐姐回忆说,他以前在盐城市区的汽配厂工作,为了照顾父母,才辞去工作回到家乡上班。朋友有困难他都会尽力去帮,陌生人向他求助,他也总是善意对待。
张可可用年轻生命托举起落水群众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盐城乃至全省、全国引起强烈反响。2023年10月底,张可可救人行为被警方确认为见义勇为。同时,响水县人民政府追授张可可“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24年1月,张可可入选2023年第四季度“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2024年4月,张可可入选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好人榜”,此前他已先后入选“盐城好人榜”“江苏好人榜”。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关心关爱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省、市、县见义勇为基金会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做好张可可牺牲后的权益保护工作,相继上门慰问张可可父母,颁发奖金、慰问金、抚恤金共计200余万元,关心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对牺牲的见义勇为英雄表示深切哀悼。响水县见义勇为基金会积极沟通张可可生前所在单位,协调对接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单位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同时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张可可父母关心照顾,让英雄的家人得到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