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近日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机制,成功办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这一机制通过结合司法救助与民政、医疗等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体提供更长效的保障。本案是盐田区检察院在行政检察业务中首次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结合。据了解,深圳市检察机关已与残联、妇联、教育局等9个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未来将为更多弱势群体提供更全面、长效的救助支持。
该案中,谢某丈夫在公司宿舍突发心肌梗死去世,但没有被认定为工伤。法院驳回其诉讼后,谢某向盐田区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无法支持谢某的工伤认定诉求,决定支持法院生效判决。然而,考虑到谢某家庭经济困难且身患疾病,盐田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合谢某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推动当地社会救助工作。
该案承办检察官、盐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副主任孙祖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司法救助是一次性的,而谢某的生活困难情况,短期内无法彻底转变,因此推动当地依法开展社会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醴陵市检察院收到商请后,会同民政、妇联、教育、卫生、健康、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探讨了具体举措。”
日前,谢某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向其发放了民政救助金,为其落实了低保待遇,当地妇联同步提供心理辅导。谢某逐步走出困境,最终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
一年来,盐田区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11.7万元,其中多为刑事检察案件。本案是在行政检察业务中,首次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结合。
孙祖祥:“当事人打开了心结,也打开了这种法律上的郁结,能够从诉累之中解脱出来;包括涉事的公司,也能够从诉讼之中解脱出来,更好地轻装上阵,更好地展开生活。对于我们的工作,觉得是很大的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