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晓也庭长情系案件暖人心
身在最北方 心系党中央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坐落在美丽富饶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大草原境内,坚定不移的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那“守望相助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乌鲁布铁镇人民法庭的晓也庭长八小时以外(21时40分)还在加班写裁定,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她于2025年2月18日晚21点40多还在给原告代理人打电话,了解被保全银行卡的开户行等信息,挑灯夜战整理案件裁定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起纠纷
二原告隋春和温丽荣系夫妻关系,与被告石常水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微信远程签订《土地转让定金简约协议》,约定被告石常水将其位于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胡得气林场河西农场的耕地台账250.58亩(享受补贴245亩)转让给二原告,价格240万,定金十万元。被告将其社保卡发给原告,原告于2024年8月19日和20日,分别给被告转款各5万元,共交付定金10万元。
二原告与被告于2024年11月7日,共同前往乌鲁布铁镇农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但,被告的申请未能通过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就在原、被告对变更登记纠结之际,被告将案涉土地又转让给他人,并且不予退还定金。
网上立案起诉 法院审查观点
2025年2月5日,原告网上立案。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审查认为:“被告在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的情况下,对案涉土地没有处分权。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土地转让定金简约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另、该案属于乌鲁布铁镇人民法庭管辖。
事事有着落 件件有回音
原告于2025年2月10日到乌鲁布铁镇人民法庭立案,于2025年2月17日提交《保全申请书》、《财产查控申请》以及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保单保函》。
原告于2025年2月19日下午15点半交完保全费,晓也庭长于2025年2月20日下午15点半便给原告代理人打电话:“案涉银行卡没有案涉支付款记录,并告诉下一步将依原告申请对被告进行网络财产查控系统查控”。仅仅时隔一天,案情便有了实质性进展。
了解案情,充分尊重案件各当事人,晓也庭长舍去晚上休息时间加班工作,及时高效的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情。她知道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的道路上,还有无数个这样的夜晚等待着她,而她将永远带着这份信仰守护着公平与正义……
所谓司法改革,就是指通过司法系统、制度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扩大司法民主、推行司法公开、保证司法公正,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
“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构建和谐基层”。本案标的并不是很大。但晓也庭长的敬业精神暖人心,体现的更是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满都拉院长的司法理念及其领导风格。
如果全国的人民法官都能像晓也庭长这样以案为重、以民为本,全国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将大幅度提升,社会将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