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院与市人居委签订工作方案助力环境公益诉讼
2018/10/15 9:25:4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汪林丰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汪林丰):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改革部署,加强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10月12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举行《关于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方案》签约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王雁林检察长与市人居委党组书记、刘初汉主任分别代表双方签约,双方一致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要求上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将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效对接,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共同发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蓝天白云、青山碧水的美丽深圳,提升深圳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为更好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在工作方案中,双方还决定联合成立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小组,负责保障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推动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还要求建立互派交流学习工作机制、定期沟通座谈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信息与公益诉讼工作互通机制、典型敏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案件回访机制、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宣传工作机制、以案释法培训机制等8项机制。

在会签仪式上,市检察院还聘请了市人居委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黄蕾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并现场颁发了聘书。特邀检察官助理将运用专业知识与执法实践,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或提出专业意见。与此同时,市检察院也派出员额检察官到市人居委了解行政机关执法办案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搜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等。

市人居委刘初汉主任表示,公益诉讼非常有助于修复社会关系,并让违法行为人得到相应的处罚,全市环保系统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善用、配合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全力以赴,尽职履责。



市检察院王雁林检察长表示,此次签订工作方案是落实习总书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之一,希望双方相互学习、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共同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并希望此次签约能带动其它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