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反映人缠访闹访的行为一直是紧紧困扰工作人员的“头痛病”,对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过的事情,依然无礼“缠”“闹”,表达“不满”。
为了有效解决缠访闹访问题,翁旗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法,采用现场公开公布初核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方式,向缠访闹访者“亮剑”。
2019年3月28日,旗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杨子成带领核查组成员,到桥头镇西沟村进行了一次“亮剑”行动。在西沟村组织召开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核查组对高某霞反映原村委会主任王某军有关问题的初核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了现场通报,并现场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核查情况及处理结果的意见。
通报结束后,在场的全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旗纪委监委的核查情况及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认可,对旗纪委监委的做法表示赞同。“这样公开通报,让我们彻底知道了事情真相,没有藏着掖着的‘小动作’,让我们看清了反映人的‘面貌’,还原了被反映人的真相”。在场的一位老党员张某生表示。
“虽然我在工作中犯了一定错误,但是我已经改过自新,认真接受了组织的处理。然而反映人仍不依不饶,使我们村的群众对我产生了很大的误解,一直在背后指指点点,不管怎么做解释,怎么做工作,都得不到认可。这让我一直都在群众面前都抬不起头、挺不直腰。感谢上级纪委对事实的澄清,这让我倍感清切。这回好了!有了这次现场公开通报,大家终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这让我有了底气,有了干劲。”被反映人王某军含着激动的眼泪激动的说。
翁旗纪委监委通过现场公开公布处理结果的“亮剑”行为,有效的遏制了缠访闹访人员的不良行为,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帮助他们理清所反映问题的实质和“结症”,保护了被反映人的权利,维护了公平正义,还基层的政治生态天朗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