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今天是: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经济与法当前位置:首页-经济与法

三男子合伙用“玉石”诈骗 叙州警方第三天破案

2019/4/22 12:40:5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贺燕飞 孔凡于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贺燕飞 孔凡于)2019年4月19日,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居民刘某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  神速破案”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刑侦大队为其追回被诈骗的11000元人民币表示由衷感谢。


4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新、兰某任、冯某三人在宜宾市翠屏区一茶馆内商量以买卖假“玉石”的方式实施诈骗。

4月15日8时许,三人分别到达相约的叙州区柏溪镇振兴路附近。由兰某仕在街上假意搭讪受害人刘某,问其是否认识附近一个姓张的做玉石鉴定的老师并将一枚椭圆形“玉佩”展示给刘某看。刘某称自己不认识。此时杨某新假意路过,说自己有个朋友专门做玉石鉴定的。随后杨某新叫上兰某仕与受害人刘某一同找到其朋友冯某让其鉴定。冯某经过“鉴定”,认为该“玉佩”市场价约5万元人民币准备购买,假装身上没有带够钱。杨某新遂假意与受害人刘某商量,二人合伙先从兰某仕处将“玉佩”买过来,再转手高价卖给冯某,由此赚取的中间差价两人平分。刘某信以为真,随后在叙州区柏溪镇商贸城附近的中国邮政银行取出11000元现金交给兰某仕。三人在钱得手后,驾车逃离现场。事后杨某新分得3700元,兰某仕分得3700元、冯某分得3600元。

4月17日,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刑侦大队在泸州市警方的协助下,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到案后,三人对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还诈骗所得11000元人民币。

目前,兰某仕、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杨某新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齐梓怡

监督热线:010-63379766 监督举报邮箱:fzzglz@163.com 投稿邮箱:fzzglz2016@163.com
本网所发布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法治廉政网视"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常年法律顾问:策略律师事务所 法务联系:庞理鹏 执行主任律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 09595 号
京ICP备16061882号-3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 (2017) | 网站地图

javascript实现图片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