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男子心存侥幸酒后无证驾驶被查获
2019/4/23 9:41:0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刘欢):四川乐山男子雷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心存侥幸,竟然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被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4月21日22时23分许,按照四分局客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夜查行动部署要求,四大队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陈浩然、刘国梁、辅警苏睿、罗航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乐山北收费站设卡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川LWG0××别克小型轿车进站却突然掉头准备驶离,民警认为该车存在问题,迅速出击,将该车拦截。当民警询问驾车男子时,他神色慌张,满身酒气,说话支吾,称自己喝了酒,但没有开车,车是另外一位同事开的。但该男子不曾想到他驾车的过程早已被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固定证据。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开导,男子终于承认了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民警当场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43.7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了保证安全,民警将该男子带回乐山警务责任区作身份确认、驾照查询比对时,竟然发现男子系无证驾驶。经驾车男子雷某某陈述,他是乐山市沙湾区人,当日17时许,在乐山万人小区朋友家聚会,自己喝了2两白酒,20时40分许,接到川LWG0××车挂靠公司电话,他便驾驶该车准备从乐山北收费站进站回眉山,哪知刚到站口时,发现有交警在检查,因为自己喝了酒,心理紧张,掉头准备逃离时,却被交警拦截逮住了。他在部队服役时考取了驾照,2005年复员后没有到地方交管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去年底才心怀侥幸开始驾车上路。

按照公安部对现役军人持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做出了规定: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民用机动车辆,否则视为无证驾驶。而军人转业或复员后,也是同样,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上路。所以,雷某某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民警对雷某某饮酒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以案说法和警示批评教育,使其对自己侥幸心理而触犯了法律的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后悔不及,表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并一定汲取教训,在还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再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对雷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