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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培岩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019/5/8 15:32:57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今天,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崔培岩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2017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崔培岩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实际控股深圳市君达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达辉公司”)100%股份,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并设立前金融P2P投资平台,负责主持一切事务及发展规划。君达辉公司经营期间,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居间人身份利用前金融P2P投资平台,通过网站宣传介绍、广告推广等公开宣传方式,将虚构的有关企业或个人的借款信息打包制作成公司的“票盈贷”、“车盈贷”、“房盈贷”理财标的,在平台上公开发布,并承诺保本付息,以此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当理财标的出现未满标情况,崔培岩安排员工冯某(在逃)操作由其实际控制的多个他人银行账户进行虚假投资,制造平台活跃且交易大的假象。另外,崔培岩还以实际控制的深圳锭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融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作为借款公司,安排员工田某某(在逃)以上述公司的名义在资本市场上拉业务,进行自融。2018年9月初,崔培岩关掉公司潜逃。

因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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