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公安交警设卡夜查一司机酒驾被抓现行
2019/5/10 14:21:2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四川乐山男子王某在苏稽和朋友吃晚饭,喝酒后心怀侥幸开车到资阳办事,结果被四川高速公路四分局四大队民警抓了现行。

5月9日,按照《高速公安四分局7座以上(含)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大队长王林带领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成乐高速公路乐山北收费站设卡开展七座以上车辆专项整治夜查行动,坚持从严整治不放松,依托辖区主要收费站、服务区严查各类重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为建国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当晚20时59分许,民警在对一辆牌照为川LTL×××黑色大众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没想到驾驶员迟迟不下车,摇下车窗伸出头来,反复询问民警有什么事。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车内有浓烈的酒味,而驾驶员一再强调自己没有喝酒。驾驶员王某的异常反应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随即对王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王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9.4毫克,已达到饮酒驾车标准。在铁的证据面前,王某承认了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当民警询问王某为什么饮酒后还开车时,王某一脸懊悔地说:“没想到晚上你们都不休息,还出来检查。今天晚上与一朋友在乐山苏稽镇吃晚饭时,平时自己不大喝酒,经不住朋友的劝说,碍于面子,自己喝了一瓶啤酒。平时自己都坚持做到喝酒不开车,晚饭后认为执法人员夜间已经休息,不会在高速公路检查,便心怀侥幸心理坚持驾车到资阳办事,哪知刚进乐山北收费站就被高速交警逮住了。”民警对王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后,他认识到了饮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性,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表后悔,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理,以后一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再也不酒后开车了。按照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他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至2000元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