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
陈瑶):老年丧子,中年丧夫,本是人间至苦,对任何家庭都是一场灾难。本该相互扶持的儿媳与公婆,却因孩子抚养权对簿公堂。5月14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后柳法庭在曾溪巡回审判点成功调解了这起发生在曾溪的抚养权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汪某诉称其与被告涂某夫妇之子涂大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17年涂大外出干活意外身亡,留下一对年幼子女。二被告均已年迈体力较差,农事无人照管。为便于照管家庭,经人介绍,汪某与涂二再婚。

但是,自再婚丈夫上门后,经常与二被告因琐事发生矛盾。为避免矛盾升级,汪某与涂二搬至涂二所在村组生活。原告一直想带孩子随自己生活,当和公公婆婆商量孩子抚养事宜时,均遭到拒绝。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汪某遂将涂某夫妇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婚生子女由汪某自己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
被告涂某夫妇辩称,孙子从小由他们一手带大真是舍不得。而且原告已经改嫁,担心虐待孙子。
考虑到被告夫妇二人年事已高,此案又是家庭纠纷。为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化解矛盾,后柳法庭庭长孙斌将开庭地点定在离双方当事人最近的曾溪巡回审判点,并主动邀请原、被告所在地的司法工作人员、驻村法律顾问、村干部参与本案的调解。
考虑到原、被告本是一家人,在沟通调解过程中,法官与村干部、司法工作人员、驻村法律顾问合力对双方进行了劝说。希望双方以孩子为重,并向双方释明有关小孩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以及监护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本着对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在原告保证对两个孩子全心全意抚养的基础上,由其原告汪某抚养。
无论是母亲还是爷爷奶奶毫无疑问都是爱两个孩子的。但是,双方在处理家庭关系时方法欠妥,导致对簿公堂。
经过法官的耐心开导,双方都渐渐的理解了法官的良苦用心。最终,双方都同意应该以两个孩子为重,在处理家庭问题时互让一步,为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从而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这起儿媳与公婆因孩子抚养权产生的纠纷得到妥善化解。(陕西石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