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你能想象吗,当有强奸前科的老师重回学校任职,会发生什么事?你又知道怎么做,才能防止“禽兽”潜入教师队伍,将“魔爪”伸向孩子们呢?? ? ?
在福建石狮,就有这么一道“安全门”,守护孩子,净化校园,将罪恶牢牢阻挡在校门之外!

2018年,石狮市检察院牵头,联合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等12个部门,共同组建“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 ”,在守护校园安全、推进校园法治建设中通力合作,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2018年1月22日,他们制定《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规定》,让孩子们多了一层保护,校园多了一份安全。
坚持“凡入必查”,实现查询“标准化”
依照《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规定》,凡拟从事教育行业的人员,都必须通过有关案件记录查询。围绕标准和要求,石狮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建立起相关入职审查长效机制。

“一库”
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信息库”,录入不宜从事未成年人教育、看护的案件信息,并实现有关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实时查询。
“二查”
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申请查询,或者通过电话、网络预约查询。 根据申请, 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展查询工作,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教育局。
“三明确”
明确把查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信息库”,作为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入职的前提条件。
明确查询结果的适用范围,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事项,并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异议、投诉、案件评议员听证会程序等救济手段。
坚持“逐一清查”,实现查询“全面化”
依托“联盟”,查询工作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并于2018年开展了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人员任职资格排查专项工作” ,由石狮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组织力量,分批次对全市所有学校、培训机构的聘用人员进行逐一查询,查询人数达8500余人,为清除隐藏在教职工队伍里的“危险分子”,提供了第一手数据。
经过全面清查,共发现不良记录工作人员44人、刑事犯罪记录21人,且大多数是隐瞒违法违规事实进入本地教育机构。排查结果反馈给石狮市教育局后,教育局督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已辞退23人,训诫谈话42人。

坚持“即时排查”,实现查询“常态化”
“经过查询,我们建议这两人不予录用!”2019年2月,石狮市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向教育部门反馈有关查询结果。
就在当月 ,该院接到市教育局提交的下学期招聘季“拟录用人员资格审查申请”,遂联合市公安局展开准入查询工作。期间,检察官敏锐地发现,某保育员岗位的应聘者蒋某曾组织卖淫,某小学炊事员岗位的应聘者刘某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前科性质恶劣,若予录用,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收到反馈结果后,相关学校很快决定不予录用该二人。
目前,类似的准入查询工作已经常态化。通过开展招聘季人员任职资格排查等活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即时审查,有效杜绝了“带病上岗”现象。

检察院、公安局和教育局的联动协作,从源头和机制上加强对学校聘用人员的准入把关,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更加充分显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独特的合力作用。(来源:福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