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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淘气枪 换来五日拘留

2019/8/2 9:13:22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40多岁的张某家住丹东市振安区,是某机械厂的修理工。从小就喜欢枪支的他,2018年底在网上购买了枪支配件,一番研究后组装了一支气枪,多次带枪到山上打鸟,过足了“枪手”的瘾。

7月29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同兴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在其家中搜出这支组装的气枪。经鉴定,张某的气枪威力大,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张某因此被公安机关调查,后因非法携带枪支,张某当日便被警方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张某说,他不知道购买和使用气枪违法,平时拿气枪打鸟纯属个人爱好。

民警提示: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市民对军用枪支的危害性有所认识,但往往会忽略如气枪这种非军用枪支的认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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