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傅灿):总有人利用他人因家属违法犯罪被拘留后急切的心情,“承诺”花钱“捞人”就能“保平安”,结果“捞人”不成反被骗子实施诈骗。近日,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破获一起以“捞人”为由实施诈骗的诈骗案。
今年3月,惠阳的王女士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一个自称和深圳市检察院机关人员相识的范某。王女士的丈夫、儿子、弟弟三人在深圳市因运输烟草一事被深圳警方抓获,一心想帮助亲人早点脱离牢狱之灾的王女士,便与范某谈起了自己的家庭情况和想法。范某听后,便答应王女士只要给钱,就能帮助王女士亲人--丈夫、儿子、弟弟三人“少判一点”或“保释出来”。3月20日,王女士和朋友来到范某国家中商讨“捞人”事宜,经过协商王女士只需拿出八万块钱,范某就会帮助她保释家人,双方很快在协议上签了字,范某需要保证在6月1日前至少保释出两人,王女士先微信转账了五万元,约定等人被放出来了才付剩下的三万元。
王女士本以为这下自己可以放心了,但没想到是距离约定的日子越来越近,范某那里还没有任何的消息,王女士不断打电话催促,但范某不是借口最近忙,就是爱搭不理。
7月29日19时,惠阳警方接到王女士报警后,土湖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刻传唤嫌疑人范某到派出所。据范某交代,范某通过聊天得知同为老乡的王女士的家庭情况后,就称自己在深圳检察院有熟人,可以帮助王女士
“捞人”出来。拿到钱后,范某并没有做任何事情,所谓的“检察院熟人”也是虚构的。
经审讯,诈骗嫌疑人范某(男,48岁,山东人)对其“捞人”为名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范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惠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捞人”行为本身就已严重违法。当遇到亲友被政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冷静,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切勿因救人心切,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导致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