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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审查起诉。

2019/8/5 9:15:1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犯罪嫌疑人李嘉诚(男,57岁)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李嘉诚注册成立深圳市嘀的商城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嘀的商城百货有限公司,其任公司大股东兼董事长,两家公司整合运营,其为实际控制人。李嘉诚还先后设立了深圳市嘀的租赁汽车代驾有限公司、嘀的商城(深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嘀的打的汽车代驾服务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在没有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李嘉诚等人以签订协议的模式及以承诺可以让供货商提高供货价20%以上的条件诱骗供货商提供货品;利用高额回报、消费全返等方式诱骗投资者和消费者进行投资、消费,造成供货商、投资者、消费者巨大经济损失,涉嫌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罪。且经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犯罪嫌疑人李嘉诚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公司员工2017年6月、7月1日至15日工资,经劳动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因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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