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这份工资已经拖欠我们将近十年了,多次向周某讨要无果,现在我们都联系不上周某,对这份钱都已经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帮我们追讨回工资,太感谢你们了。”2019年8月1日,石泉县人民法院池河法庭在迎丰镇政府举行工资发放仪式,刚刚收到拖欠多年工资款的张某、曾某等农民工连声表示感谢。
案情简介
发放工资现场
2011年,张某、曾某等五人跟随包工头周某在安康汉滨区某项目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周某拖欠张某等五人工资共计15000元,约定结算后发放,并向每人出具一张欠条。后张某等人多次向周某讨要,周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之后电话换号,了无音讯。几年间,张某等五人各方打听周某下落,多次找到相关部门请求解决。2019年6月张某、曾某等人在石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将周某告上法庭。
此案事隔多年,五名农民工均家庭经济困难。其中两人为在册贫困户,且多人在外务工。五名原告只知道欠款人周某姓名,具体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均不知晓,大大增加了办案难度。
池河中心法庭庭长袁兴春为了帮助五名原告人尽快讨回欠款工资,解决当前困难,立即对此案件进行诉中财产保全,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告人周某的名下财产,并对周某微信中的2800元进行了冻结。
很快,消失多年的周某主动联系到袁庭长了解情况。袁庭长也耐心的向被告人周某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周某尽快将拖欠的15000元工资支付给五名原告。
次日,被告周某将拖欠多年的工资15000元转至法院,请法院工作人员将钱分发给五名原告,并请求解除冻结。
五名原告收到拖欠多年的工资后撤回了起诉,法院也依法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