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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清水河县纪委监委:严查诬告陷害 为干事创业者护航

2019/8/8 9:40:2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张军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今年以来,清水河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出台的《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多举措严查诬告陷害,为干事创业者护航。

一是注重源头治理。按照自治区纪委印发的《关于鼓励实名信访举报的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县纪委监委在受理信访举报时,鼓励引导群众进行实名举报,并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既维护了实名举报人的优先权益,也让查处诬告陷害有迹可循。

二是加强教育提醒。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上访变访”活动,对近年来受理的重复访、越级访案件中的举报人进行重点关注,在下访过程中,认真倾听信访人真实诉求,并向其说明恶意举报及诬告陷害的严重性,让恶意举报人认清自身错误,缓解信访压力,化解基层矛盾。

三是从严调查取证。在信访举报调查核实过程中,认真分析研判反映问题线索真伪,认为需要追查诬告陷害行为的,核查组既收集反映问题成立的证据,又收集诬告陷害成立的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认定为诬告陷害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或移送有关单位依法处置。

四是进行通报曝光。被认定为恶意举报的案件,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典型通报,持续释放“让恶意举报者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同时为被反映人澄清正名,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今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对2名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给某乡镇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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