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称:因为一直找不到调头的地方 就直接闯关出站
2019/9/10 9:19:52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胡蝶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胡蝶):9月2日15时08分,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二分局十大队接监控中心电话转警称有一辆车牌号为冀R1D0**的长安牌小型客车在G85银昆高速巴陕段陕西往巴中方向815KM至813KM路段逆行行驶,该车在行驶到光雾山收费广场时,故意冲撞开道路中央隔离活动护栏后进入对向车道,且在通过收费通道时未停车,直接闯关出站,危害性极大;接到报警后,十大队GS1003警组立即上报大队带班领导,并与陕西南郑高速交警联系,并请对方协助拦截该车;同时,另一组民警迅速驾驶警车往陕西方向,防止该车造成更大的事故;当民警行驶至巴陕向米仓山隧道内801KM处时,发现冀R1D0**号小型客车停于左侧行车道内,驾驶员已经逃离现场,民警马上将情况上报大队带班领导及监控中心,并对该车辆进行了现场搜查,从该车搜出了行驶证及留有驾驶员电话的挪车提示卡片,民警立即拨打该电话联系到了驾驶员,在电话中驾驶员告诉民警他已经搭乘一辆过路的小车达到了陕西南站收费站处,随后民警要求其就在陕西南郑收费站处的交警检查点等待,同时民警与陕西南郑高速交警取得联系,请对方协助将驾驶员暂时控制,民警立即驾车往南郑方向赶去。到达南郑收费站后,民警先对当是驾驶员进行了身份核实及人身安全检查,在确保安全后将驾驶员吉某带回了四川光雾山执勤点进,在经过酒精检测和毒品检查后排除了驾驶员酒驾,毒驾的嫌疑,当事驾驶员称:当时因为一直找不到调头的地方,就一时冲动做下错误的举动,幸运的是没有造成更大的事故。接下来驾驶员吉某将为他的一时冲动付出代价。最终,吉某因他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赔偿路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