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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法庭(上)不惧庭审突变,第一次开庭巧揭伪证

2021/5/6 14:01:21 来源:海剑工作室   作者:


《法治周末》记者:据我们了解,《伪证》所讲述的故事来自于真实的案件。具体案件的情况如何?当时您是从何种渠道得知了这个案件,何时有了将其搬上大荧幕的想法?

海剑:本片所讲述的故事来源于我的同事、资深检察官、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一处的主诉检察官徐达2001年办理的许来顺、张海龙抢劫、抢夺案,以及由此案引出的张某甲、张某乙、王某等伪证案。张某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张海龙,纠集了十几个村民为张海龙和许来顺作伪证,使得案件的办理过程受到了很大的干扰。抢劫案到案的两被告人许来顺、张海龙法庭突然翻供,律师、新证人提供了大量被告人不在场的证言、证据,法庭风云突变,一中法主审法官、审判长建议公诉人徐达撤案。面对窘境,徐达检察官带领海淀公安分局的两名刑警亲赴千里之外,奔波取证,终于锁定证据,排除干扰,缜密调查,将案犯再次送上被告席,提供伪证者终被法办……

徐达检察官办理的这起案件故事性很强,办案过程也相当精彩。2008年我在重新梳理这起案件时,就思考怎么将这个故事搬上大银幕。期间我写了初稿,写了检察官办案组审查起诉的过程,重点突出了电影《伪证》片中检察官孟晖作为公诉人在庭审中发挥的作用,特别是由此案件引发的对于亲亲相隐、知情不举与伪证犯罪的思考。


后来,一遍遍修改剧本时,主要凸显和升华了电影的主题,将展现的重点没有放在许来顺、张海龙如何实施抢劫、杀人场景的展现,没有放在检察引导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本起案件上,而是放在电影《伪证》中正面主要角色孟晖检察官办案组如何面对伪证和应对伪证完成公诉任务上。

这里我们分三次连载徐达检察官办理的这起案件的纪实,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下。


电影《伪证》海报。根据此案件改编的电影《伪证》2021年4月23日全国公映。

抢劫案到案的两被告人法庭突然翻供,律师、新证人提供了大量被告人不在场的证言、证据,法庭风云突变,审判长建议公诉人撤案。

面对窘境,公诉人亲赴千里之外,奔波取证,终于锁定证据,排除干扰,缜密调查,将案犯再次送上被告席,提供伪证者终被法办……

接手命案,检察官迅速做好庭审前审查起诉工作

事情还得从2000年秋天说起。

2000年10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初秋的夜晚仍然洋溢着国庆节的喜庆气氛,风有些凉意,北京市某公司的电梯女工唐秀华和她的徒弟陆阳刚刚上完晚班,俩人推着自行车顺着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永定河引水渠北岸慢慢走着,陆阳告诉师傅自己刚交了一个女朋友,过几天就要去见女孩的父母了,自己感到有点紧张。唐秀华一听这话就笑了,陆阳比自己小20多岁,想当年自己头一次见未来的公公、婆婆也是这样的紧张,怎么现在的小孩还和自己当年的感觉一样呢?

唐秀华沉浸在对儿子的思念中,她哪里知道,此时在离他们不远黑暗的角落里,罪恶的脚步正慢慢向他们逼近!

二人刚走到岸边的一个小花园时,唐秀华看到有四个人从西面正向他们走来,起先唐秀华没有注意这几个人,当这几人走到跟前,唐秀华突然发现从这几个人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凶光,她产生一种不祥的感觉,她转身刚要叫陆阳离开此地,但为时以晚,这四个男人冲到他们跟前,其中一个男子冲自己头部猛打一拳,头嗡的一下,还没等自己反过味来,一把冰凉的匕首就顶在自己的胸部。

一个外地口音的男人恶狠狠地说:“别动!否则就捅死你!”

这时,唐秀华定睛一看,自己已经被两个男子夹在当中,而陆阳被另外两个男子正被拉往不远处的小树林里。

“你们要干什么?!放开我!”唐秀华大声质问拉住自己的两个人。

“小声点!在喊就捅死你!”

唐秀华哪管这套,依旧大声呼救,突然唐秀华感到胸口几下刺心的疼痛,鲜血一下就喷了出来,她知道歹徒向自己下了毒手。她突然感到浑身无力,慢慢倒在地上,她再也没有力气反抗了,眼前的一切慢慢地变得模糊了,她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儿子了。

而此时在不远处,陆阳被另外两名歹徒按在地上,年轻的陆阳哪里见过这个阵势,吓得不敢吭声,当歹徒将他身上的财物劫掠一空,转身消失在黑夜之中后,陆阳慢慢爬起身,感到惊魂未定,他想起师傅,怎么突然听不到师傅的呼救声了?

陆阳知道不好,顾不得拍打身上的尘土,冲到小河沟边,眼前看到的一幕使陆阳惊呆了——师傅唐秀华已经倒在血泊中,双眼大大的睁开着,而杀害她的歹徒已经踪迹皆无。

陆阳放声大哭,他为深深的为自己的懦弱自责。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恩济庄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对作案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委托法医对唐秀华的尸体进行了检验。经过尸体解剖,法医发现唐秀华的死亡系因其胸部被歹徒猛刺三刀,致心脏及肺脏被刺破,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所致。

面对尸体检验报告,恩济庄派出所的民警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根据陆阳的证言,民警们知道这起杀人抢劫案是由几名外地来京人员所为,基本可以确定凶手是流动作案。

唐秀华的丈夫带着儿子找到派出所,他们苦苦的哀求民警们尽快破案,抓到凶手,给唐秀华讨个公道。

民警们面对死者家属悲痛的面容,回想起死者死不瞑目的惨状,他们每个人都想尽快抓获凶手,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他们知道这是他们无可推卸的神圣职责。可他们现在却无言以对,因为通过陆阳的证言以及现场勘查所发现的线索实在是太少了,依据这么一点线索根本无法从茫茫的人海中找到凶手。

为了能够早日抓获凶手,特别是为了防止更多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犯,恩济庄派出所组织民警和联防队员队员日夜在所辖区域进行巡逻,加大了巡查力度。

可是谁成想,没出几天,10月18日仅一天时间内在恩济庄派出所管片及周边地区又连续发生三起抢劫案,歹徒都是采用石头或棍棒,趁被害人不备,从后猛击被害人头部后,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抢走。而几名被害人对歹徒外貌的描述,与杀害唐秀华的凶手特征相符,民警们初步确定唐秀华、陆阳被抢案与这几起抢劫案是一伙人所为。民警们又气又喜,气的是歹徒真是太嚣张!喜的是歹徒没有离开,仍然在这一地带疯狂作案,这就为抓获歹徒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民警与联防队员们摩拳擦掌,一张抓捕抢劫罪犯的大网已经悄悄地展开了。

谁也没有想到,事情的发展十分顺利。

2000年10月19日晚上10点多钟,当恩济庄派出所的三名联防队员巡逻至定慧寺八宝庄小区南侧河边时,突然发现两个外地男青年形迹可疑,这么晚了这两个人在这晃悠什么?

当联防队员上上前对他们进行盘问时,这两个男青年回答一个叫许来顺、一个叫张海龙,自称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因为没有找到工作,所以坐在河边闲聊。问话中心细的贾国霖发现这两个男青年不仅神色慌张,回答支支吾吾,而且他们的手一直都放在各自的怀里,怀里都鼓鼓囊囊的,好像藏着什么东西。

“把你们怀里的东西拿出来!”

一听这话许来顺、张海龙浑身不约而同的一颤,脸色突变,用颤抖的手慢慢地从各自怀中分别拿出一块大鹅卵石。

“石头是干什么用的?!”

听到联防队员严厉的问话,许来顺、张海龙二人知道无法隐瞒了,二人小声回答:“是……是……是准备拦路抢钱时吓唬人用的。”

许来顺、张海龙二人旋即被带至恩济庄派出所。

在民警的反复叮问下,许来顺、张海龙二人不仅交代当天晚上携带鹅卵石准备拦路抢劫外,还主动交代分别伙同张文远、张文涛兄弟二人先后在本市丰台区、海淀区、朝阳区、石景山区等地,采取用刀威胁、打“闷棍”等暴力手段实施的多起抢劫、抢夺犯罪。

果然不出民警所料,唐秀华、陆阳被抢案,以及本辖区发生的其他几起抢劫都是许来顺、张海龙等人所为。

根据二人的供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民警及时介入,连续工作,对许来顺、张海龙进行详细讯问,并带领二人辨认犯罪地点,根据二人供述,查找被害人。

经过民警辛勤的工作,取得了大量证据,并经过被害人辨认,认定许来顺、张海龙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犯罪,经海淀区检察院将许来顺、张海龙涉嫌抢劫案报送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2001年2月26日,许来顺、张海龙涉嫌抢劫案厚厚的预审卷宗被放到了第一分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徐达的桌面上。

徐达是一名年轻的检察官,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已经工作了九个年头,他先后从事过审查批捕、反贪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这九年检察工作的经历已经使他由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成长为一名对工作严谨、负责的检察官。而他的办案搭档白欣,更是一名在审查起诉岗位上工作了10多年的“老”同志,具有丰富的审查起诉的经验。因此徐达很有信心将这个案子办好。

在粗粗翻阅了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预审卷宗后,许来顺、张海龙涉嫌抢劫案并未使徐达产生些许的新鲜感。

说真的,对于专门负责普通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一处来说,像许来顺、张海龙这种案子并不鲜见,除了案件事实较多以外,与徐达办理过的其他案件没有什么不同。而此刻的徐达哪里知道,就是这个看来不太起眼的案子,竟然让他花上了整整三年的时间!

案件审查很快进入了实质,经过详细阅读卷宗和证据审查,徐达对许来顺、张海龙涉嫌抢劫案的事实与证据有了较为详尽的了解。

在此基础上徐达、白欣二人按照规定对许来顺、张海龙二人进行了讯问。许来顺首先被带进了讯问室,在白欣核实过许来顺自然情况后,徐达与他开始进行了对话。

徐达:“许来顺,我们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出的工作人员,你涉嫌抢劫罪的案子已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侦查终结,经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报送我院审查起诉,今天我们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以前所做供述如果有遗漏或者出入的地方,今天你可以进行补充或更正,听清楚了吗?”

许来顺:“听清楚了。”

徐达:“你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是否属实?”

许来顺:“全都属实。”

随即,在徐达的要求下许来顺对自己参与的多起抢劫犯罪按照时间顺序如实进行了供述。

当说到对唐秀华、陆阳实施抢劫时,许来顺不仅供认实施抢劫过程中因唐秀华反抗自己用刀将唐扎死,还证实张海龙在该起抢劫中对陆阳实施了抢劫。在

随后对张海龙进行的讯问徐达也未遇到什么困难,张海龙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

不到一个上午,对两名被告人的讯问顺利完成了。在让侦查机关补充了必要的证据后,徐达对许来顺、张海龙二人所供述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分类,将其中证据不充足的事实剔除后,最终认定:许来顺自2000年9月17日至10月19日被抓获期间,分别伙同张海龙等人抢劫12起、抢夺1起;张海龙自2000年10月4日至19日被抓获,分别伙同许来顺等人抢劫9起。

2001年8月10日许来顺涉嫌抢劫、抢夺;张海龙涉嫌抢劫一案被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

不惧庭审突变,第一次开庭巧揭伪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石景山区的长安街延长线上,位于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西侧,两院相差200多米。

2001年9月24日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审理了许来顺、张海龙抢劫、抢夺案。

徐达事先接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对许来顺、张海龙的公诉。像往常一样,带领书记员提前5分钟走入了第十六法庭的大门。

法庭的正中是审判员席,它的后面悬挂着国徽,庄严、肃穆,在它的两侧分别是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当徐达进入法庭的时候,审判长、审判员以及辩护人已经就坐。徐达和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的贾法官打了一下招呼,便径直走向公诉席。

没走出几步,突然贾法官轻声将徐达叫住,小声说:“刚才被告人张海龙的辩护律师跟我说,辩护方有两个证人要出庭作证,你们看是否允许?”

这时张海龙的辩护律师也凑上来,满脸堆笑地说:“是呀,我们这两个证人想证实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事先也没通知你们,但他们的证言很关键,又是大老远从辽宁老家赶过来的,你看……”律师的言下之意是希望徐达同意他们的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的话不禁使徐达一怔,怎么会突然冒出两个证人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这么重要的情况为什么事先没有通知公诉人?

按照刑事诉讼规定,参与诉讼的公诉方与辩护方应在庭审前三天交换证据,以便双方有时间核实对方的证据。但辩护律师开庭前5分钟才将重要证人要出庭作证的情况告知公诉人,这样做明显的对公诉人不利。徐达本可以依法拒绝律师的请求,但是考虑到证人从远处赶来,且自己对许来顺、张海龙抢劫案的证据充足心中有数,徐达同意让辩护方的证人出庭作证。但同时徐达也做好了准备,如果当庭无法辨明证人证言的真伪,就建议法庭休庭,以便今后再进行证据的核实。

徐达预感到今天的庭审势必要围绕被告人是否有作案时间的问题展开交锋,如果辩护方的证人证言是真实的,被告人将被判决无罪,公诉方将一败涂地。

这次交锋来得太突然,使得徐达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但此时已经不容多想,必须迎接这次挑战,走向公诉席的脚步不再轻快,他知道今天有一场硬仗要打。

“提被告人许来顺、张海龙到庭。”

随着审判长的话音刚落,被告人许来顺、张海龙被法警带上法庭,两人今天特地换上了新衣服,精神尚好,但因长期羁押的缘故,他们的脸色有些苍白。从被抓获始算,他们在看守所已经度过了将近一年的时光,而今天的庭审将最终决定他们今后的命运,许来顺、张海龙略显得紧张。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被告人姓名……”

审判长按照惯例在核实着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法律程序、参加庭审人员名单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后,徐达首先宣读了起诉书。

“将被告人张海龙带下法庭。”审判长一声令下,法庭上只剩下被告人许来顺。徐达知道法官将对许来顺进行单独讯问,庭审进入了实质内容。

审判长:“被告人许来顺,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许来顺看起来理直气壮地说:“有!除了一起抢劫,其它十二起抢劫不是我干的。我没有作案时间。”

许来顺的这句话一出,表面看起来镇定自若的徐达真的感到了紧张,这种感觉多年从未有过,徐达虽然从事审查起诉工作仅仅几年时间,但因为他身处市检一分院这个善打硬仗的集体中,也曾经多次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对重、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这其中不乏轰动全国的大案。在平时出庭公诉时,徐达也经常遇到被告人为了推卸罪责、逃避法律惩罚而当庭翻供的情况,对此情况只要结合庭审情况,当庭出示充足证据,就足以证明被告人翻供的虚假性,使法庭确认被告人有罪。可今天的情形显然与往常不同,一方面是被告人以自己没有作案时间为由当庭推翻自己原来所做的供述,拒不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另一方面有辩护方的证人要出庭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遥相呼应。看来今天的翻供不是偶然的,对方有备而来。

“请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审判长的话一下把徐达拉回到现实中,不容多想,看来庭审前拟定好的讯问提纲不能用了,必须临时调整讯问重点,围绕着被告人是否具有作案时间细节进行讯问,好找出矛盾点!

徐达头脑飞快地转动着。为了打消被告人嚣张的气焰,徐达以公诉人的身份首先就被告人无法抵赖的部分进行讯问。

徐达:“许来顺,你何时、何地被抓获的?”

许来顺:“我和张海龙2000年10月21日在海淀区被抓的。”

徐达:“当时你在做什么?”

许来顺:“我们俩预备抢劫。”

徐达:“被抓获时你们拿着什么东西?”

许来顺:“石头,准备用来抢劫用的。”许来顺声音很小,显然已经没有刚才那种嚣张的气焰。

徐达:“你什么时间到北京的?以前来过北京吗?”

许来顺:“我是2000年10月9日到的北京。以前没来过北京!”

徐达:“你能记得清楚吗?”

许来顺:“当然记得清楚,我是和张海龙一起来北京的。”

许来顺回答这些话时,辩护人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旋即又转为正常,但辩护人表情刹那间还是没有逃过徐达的目光。

为什么一听到许来顺说与张海龙2000年10月9日到的北京,辩护人会产生这种表情呢?但此时徐达来不及多想,继续对许来顺进行讯问。

徐达:“起诉书指控你抢劫十二起的事实是否存在?”

许来顺:“我都没干过!就是抢夺一个背包的事是我干的。”典型的避重就轻!

徐达:“那为什么以前要供述自己抢劫了呢?”

许来顺:“公安局的人打我,逼我承认的。”

徐达知道许来顺在说谎,因为起诉书指控许来顺、张海龙的十二起抢劫都是二人被抓获后分别主动供认的,另外他们还带领公安机关的侦查员去犯罪现场指认了作案地点。根据许来顺、张海龙的供述,侦查员经过调查核实,提取了大量的证据,且证据与供述相符,证明他们供认的犯罪事实确实存在,这样才认定他们涉嫌抢劫罪向检察机关提请公诉。根本不存在对许来顺、张海龙进行逼供、诱供现象。

徐达:“那在我们提讯你时是否对你进行逼供、诱供?”

许来顺:“你们倒没有逼供、诱供。”

徐达:“你为什么还说自己抢劫了?”

许来顺狡辩道:“我……我……我还以为你们和公安局是一回事的呢,所以我没说实话。”

看来继续围绕这个问题讯问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徐达顺势问许来顺:“好,那你把抢夺的事情经过向法庭陈述一下。”

许来顺:“2000年10月17日,我在石景山区一个桥上乘一个男的不备,将他的背包抢过来就跑了。”许来顺用几句话草草的将抢夺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陈述了一遍。徐达及时终止了对他的讯问。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问题要问吗?”

一听这话,张海龙的辩护律师赶紧举起手说:“审判长,我有问题要问。”

在获得审判长的许可后,辩护律师开始了对许来顺的问话。

律师:“许来顺,你和张海龙来北京时住在哪里?来干什么?谁出的路费?”

为了使法官加深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的印象,张海龙的辩护律师特意在许来顺、张海龙一起到北京的经过上询问了一些“细节”。

许来顺一听律师这么问,赶紧回答:“我们住在前门的一家旅馆,我们是来北京玩的,张海龙出的路费。”

许来顺仿佛刚刚想起来似的,紧跟着又补充了一句:“哎,对了,张海龙当时还穿了一件皮夹克。”

“请法警将被告人许来顺带下法庭,提被告人张海龙到庭。”

法警按照审判长的指令将许来顺带下法庭。

在法警提张海龙到庭的空隙间,徐达坐在公诉席后闭上了眼睛,他已经能够预感到一会到庭的张海龙将怎么说了。而刚才那种紧张的感觉在此时反而消除了,他对今天通过讯问,让被告人当庭承认有罪已不报任何希望。看来这个案子最终还是要靠证据来定,一会在法庭质证阶段一定要把证据充分展示给法庭,让法官相信公诉机关指控真实、可信,对此徐达心中还是满有把握的。但是刚才许来顺说与张海龙是2000年10月9日到的北京时,张海龙的辩护律师脸上划过的那丝慌张的表情仍然浮现在徐达的脑海中,这到底为什么呢?

很快,张海龙被法警带上了法庭。

在对他进行讯问时,果然不出徐达所料,张海龙推翻了原来的供述,除身藏石头预备抢劫被当场抓获那一起,否认了其余八起自己参与的抢劫。徐达特意就到北京的时间对张海龙进行讯问。

徐达:“张海龙,你是什么时间到北京的?”

张海龙:“我和许来顺是2000年10月10号早晨到的北京。”

张海龙此言一出,众人皆惊。他与许来顺的供述在到京时间上出现了矛盾。而此时,他的辩护律师明显的表现出烦躁情绪。

此时徐达却抓住这个机会,继续叮问张海龙:“你能记得清楚到京时间吗?”

张海龙:“记得清楚。”

当许来顺再次被法警带上法庭,审判长马上问他:“你到底什么时间到京的?”

“2000年10月9日呀。”许来顺回答到。

审判长:“怎么张海龙说你们10号早晨才到北京的,这是怎么回事?”

狡猾的许来顺一听这话,也顾不得刚才在法庭上曾经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记忆清晰了,赶紧回答:“哦,我刚才记不清楚了,我们到北京的时间以张海龙说的为准。”

许来顺的狡辩虽然不能让人信服,但又很难找出破绽。而此时胜利的天平似乎再次向许来顺、张海龙等人倾斜过去。

“现在由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向法庭出示证据。”

随着审判长的话音,庭审进入了举证、质证阶段。

徐达结合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原来的有罪供述、证人证言、被抢物品的作价证明以及被害人指认被告人的辨认笔录等大量证据。通过展示这些证据,徐达向法庭展现了许来顺、张海龙穷凶极恶,在北京大肆进行抢劫、抢夺犯罪画面。

在这些证据面前,被告人的任何狡辩、抵赖都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在整个举证、质证阶段,庭审进行的非常顺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未对证据提出任何异议。但是徐达也清醒的知道,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明知根本无力推翻指控证据,所以他们选择了沉默。但这只是大战前的平静,他们在等着证人的出场。

“公诉人是否还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向法庭出示?”在徐达出示完所有证据后,审判长问道。

“没有。”徐达回答。

审判长转过头,向辩护律师说:“辩护人有无新的证据向法庭出示?”

张海龙的辩护律师迫不及待的回答:“我有两个证人要出庭作证,他们能够证明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

审判长:“请介绍一下这两个证人的情况?”

律师:“这两个证人其中一个叫龚金山,他是被告人张海龙的岳父,另一个叫张富贵,他是张海龙的父亲。”

审判长:“传龚金山到庭。”

龚金山应声而入。

按照庭审程序,对于辩护方提供的证人,首先应由辩护人对证人发问。

而此时律师却沉默了一下,仿佛不太情愿的问到:“在张海龙离开辽宁老家前,你最后看见他是什么时间?”

龚金山:“2000年10月10日张海龙还在辽宁老家呢,那天晚上,张海龙一家三口到我们家。”

一听龚金山这么说,徐达心中一阵惊喜。他知道由于刚才讯问被告人时,龚金山和张富贵作为证人在法庭外等候,龚金山根本不知道被告人供述10月10日早晨到北京的情况,所以在作证时仍然说10日晚上被告人还在辽宁老家。而辩护律师刚才明知道被告人供述的时间与即将出庭作证的证人对不上,可又无能为力,所以才脸色变来变去。刚才的疑问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徐达没有放过这个机会,紧跟着问到:“龚金山,你最后一次见到被告人是什么时间?”

龚金山:“10号晚上7点从我家走的。”

徐达:“你肯定被告人是从自己家去的你家吗?”

龚金山:“肯定!”

徐达:“你说的是阴历还是阳历?”

龚金山:“是阳历。”

“审判长,公诉人对证人的询问完毕。”

徐达转脸向审判长说完这句话后,突然产生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知道庭审中出现了转机。他不禁轻松地偷眼扫视了一下被告人、辩护人,他们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而稍后出庭作证的张富贵证言更加离谱,“10月12日,我儿子张海龙还在辽宁老家,那天他早晨在家还吃了早饭……。”

徐达知道必须抓住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乘胜追击,当庭揭穿伪证,否定了证人的虚假证言,是增强法庭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成立的关键。

徐达:“被告人张海龙,你刚才所说的到京时间与你的父亲、岳父的证言相矛盾,你们谁说的对?!”

“我……说的……对。”张海龙显然没有许来顺狡猾,面对自己父亲和岳父的证言与自己相悖的情况,一时慌了手脚,在徐达的追问下只能硬着头皮回答。

“那么就是说,你父亲、岳父当庭所做的证言是谎话了?!”徐达步步紧逼,丝毫不给对手喘息的机会。

面对徐达严厉的话语,使法庭内的人感到震惊。

张海龙回避着徐达的目光,而此时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等待着张海龙的回答,法庭内出奇的安静。

沉寂了许久,张海龙终于小声从嘴里艰难地吐出几个字:“对,他们……他们……他们说的不对。”

张海龙的回答虽然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的传入大家的耳朵。

此时的辩护律师已经没有了最初开庭时的那种胸有成竹的风度,面无表情地坐在辩护席后面。当审判长询问他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时,他悻悻的回答:“不申请。”

庭审进行到这种阶段,公诉方当庭彻底否定了辩护方提供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胜利的天平已经完全倾斜在徐达一方。

在最后法庭辩论阶段,徐达按照事先的准备发表了公诉意见后,结合当天庭审的情况又向法庭提出了两点意见:

“一、鉴于证人张富贵、龚金山与被告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他们的证言与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他们证言相互之间存在重大矛盾,建议法庭不予采纳。二、虽然被告人许来顺、张海龙二人在侦查机关主动坦白了所犯抢劫罪行,但鉴于二被告人今天当庭推翻过去的供述,因此不应认定二被告人抢劫罪是自首。”说完这些句话,徐达感到如释重负,他知道等待两名被告人的将是什么样的处罚。同时,他又为这两名被告人感到惋惜,正是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亲属铤而走险的行为,使他们丧失了被法院认定

自首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把他们推向了鬼门关。

第一次开庭就这样顺利的结束了,然而这次开庭后徐达却感到赢得并不轻松。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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