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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交警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2021/8/20 9:51:48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柯林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柯林) 按照《广元市“冒黑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全市打击冒黑烟“秋季行动”要求,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配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打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首先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关,从源头上防范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上路行驶。在注册环节,严格比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与公告车型不一致的柴油货车,坚决不予注册登记。在检验环节,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柴油货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在注销环节,认真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办理老旧柴油货车注销登记。

其次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通管理和城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综合治理在用柴油货车超标排放问题,并提请地方政府或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设置高污染排放车辆特别是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和时段,严查严管超标排放柴油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执勤点,加强对中重型货车等高排放柴油货车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工作,切实形成部门合力,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震慑。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分类登记规定,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实施税收、保险、停车、通行等差异化优惠政策提供配套保障,推动车辆转型升级,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

最后加强与生态环境、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合力,并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严查严打干扰、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篡改、伪造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等犯罪行为。同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认真审查受理、依法及时立案查处生态环境等部门移送的污染大气违法犯罪案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实施污染大气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暴力抵抗、阻挠环境执法的,一律依法严惩。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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