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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生态日|创建生态城市 建设美丽梅城

2021/9/27 10:28:24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陈晰

本网讯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

为广泛宣传首届“吉林生态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9月26日上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前往海龙湖广场,与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呵护自然 绿色发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向游人发放倡导保护生态、爱护环境、倡导绿色出行宣传单、倡议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手册,布设宣传展板,同时以几个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详细诠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营造了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取得显著效果。

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梅城生态文明建设。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大家深入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充分意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积极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中来,共同守护美丽梅城的生态环境文明建设。(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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