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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新闻发布会在四川省高院召开

2021/12/27 10:09:4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川法宣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川法宣) 12月24日,“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新闻发布会在四川省高院召开。会议通报了由四川省法院协同公安、检察和通信等部门依法从严从快审结的“5·09”专案相关情况以及全省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大成果。数据显示,今年来,四川法院依法审结并生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216件318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5人,判处罚金刑总金额1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


发布会上,四川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秦海介绍,全省法院高度重视电诈犯罪打击工作,2016年以来,共审结并生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2347件716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20人,判处罚金刑总金额3亿元。涉案被害人740万余人次(含侵害个人信息数量),挽回经济损失近8亿元。

今年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并生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216件318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5人,判处罚金刑总金额1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除依法审结“5·0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外,对另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朱某德等98名被告人的“10·1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依法审结,重刑率达40%,判处罚金共计2400余万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压实全省各级法院政治责任,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继续坚持依法打击,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继续坚持综治为先,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思路,推进关口前移,广泛发动群众,着力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土壤,提升源头治理能力。继续坚持科技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宣传、财产执行等活动,助力构建一体化防控体系。

“5·09”专案案情介绍

“5·09”专案,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省公安厅提级侦办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因省公安厅于2020年5月9日介入,故代号“5.09”专案。

据了解,该案是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涉案金额巨大,被害人分布广泛,犯罪链条最为完整的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电诈办副主任、刑三庭庭长王明奎详细披露了“5·09”专案案情。

以招聘推广为由,组建电诈集团

2018年以来,夏佳(在逃)、孙荣光(在逃)、夏涛(在逃)等人通过招聘、介绍等方式招募人员组成跨国电信诈骗集团。

夏佳通过其在广州设立的广告公司,邀请、招募被告人折某等人到该公司从事“广告推广”,通过制作网页、推广股票等宣传方式吸纳“股民”信息,诱使有投资意愿的被害人加入由夏佳诈骗集团“业务部”创建的QQ群、微信群。

被告人刘付某某、曾某伟、罗某航、宫某等“业务部”总监与其管理的经理、组长、业务员,按照集团统一培训的方法和制定的“话术”,在群里扮演“水军”或“老师”,由“老师”传授投资经验,“水军”则鼓吹“老师”投资赚钱很厉害,往往一个聊天群只有一个真实的投资人,其他声称跟着“老师”投资能赚钱的人,均是由业务员扮演的。


以高额回报为饵,诱导投资人

后“老师”假装应“水军”请求进行网络直播,诱使被害人进入网络直播间。接着,由集团“讲师部”的被告人李某荣、唐某林等人在直播间假扮“讲师”,通过故意露出巨额利润的账户信息等手段,进一步诱使被害人投资虚拟货币。

在这一系列的诱导下,被害人按照“老师”的引导向集团控制的网站、平台进行投资。当被害人误以为资金进入了第三方投资平台时,资金却实际进入了集团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

随后,该集团通过“老师”喊单的方式,让被害人买进、卖出虚拟货币,期间故意造成“有赢有亏”的表象,对于亏损的,会进行安抚,让其觉得是因为行情而亏损;对于“盈利”的,则继续引诱其大量追加投资。

当被害人整体大量“亏损”后,诈骗集团开始“割盘”,关闭平台、切断联系、毁灭数据,收回业务员工作手机,最终侵吞被害人资金。骗取的资金通过多次的“洗钱”之后,再次返回诈骗集团控制的银行账户,用于发放集团成员的工资和提成。


以游击方式作案,在金边、波贝设诈骗窝点

整个诈骗流程结束后,电诈集团便休息一段时间,更换地点“故技重施”。

据介绍,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该诈骗集团先后分别在柬埔寨金边、波贝、中国广州、菲律宾马尼拉等地,以上述手法共计诈骗被害人超过500名,诈骗金额逾1.4亿元。其中现已查实,金边周期骗取被害人10名,金额555万余元;波贝周期骗取被害人61名,金额4067万余元;广州周期骗取被害人384名,金额7269万余元;马尼拉周期骗取被害人51名,金额2731万余元。

在整个诈骗过程中,“行政后勤部”被告人邓某、周某、陈某娴等人,全程参与集团的日常管理和服务,邓某帮助办理签证、护照、安排食宿、考勤等工作;周某负责与获取客户信息的人联系,核对、统计拉入聊天群被害人的情况,监督业务员等工作;陈某娴负责培训业务员,讲授开户流程、平台使用规则等工作。

此外,被告人刘某凤、李某姚经夏佳招聘,在广州为诈骗集团担任会计和出纳。刘某凤发现夏佳不会详细审核工资的细节,与李某姚合谋利用虚报亲朋好友的银行卡为工资卡等方式,骗取“工资”共计90余万元。


一审判决:590名被告人均获刑

据悉,今年2月起,“5·09”专案陆续由检察机关分49案起诉至5市20个基层法院进行审理,均已完成了一审的开庭与宣判。

一审判决认定590名被告人中,582名构成诈骗罪、8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着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根据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观恶性、违法所得、认罪态度等因素,一审判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12人,5-1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229人,3-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32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21人,适用缓刑被告人13人,对所有被告人并处罚金,共计6921.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用于退赔被害人。

法官提醒:

投资需谨慎、求职需谨慎、出国“发展”需谨慎、提供“帮助”需谨慎

在国家开展的多次反诈宣传中,时常强调“投资需谨慎”“天上不会掉馅饼”,但仍有不少人在利益的诱惑和他人的蛊惑下,到不正规的平台进行投资,最终血本无归。本案的事实充分表明,当你追求高额收益时,诈骗分子盯上的却是你的本金。

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千奇百怪,往往包装成各种正规的“高大上”形象,致使很多人在正常的经营、求职等活动中掉进陷阱。借此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预先了解公司的背景、工作的性质、待遇与能力的匹配程度等等,不要轻信公司的宣传和“朋友”的承诺,同时要时刻关注国家的反诈宣传,擦亮双眼,避免“踩雷”。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设的推进,诈骗分子也更新了其犯罪手法,宣传国外有好的工作和发财机会,引诱人们到国外去“发展”。去到国外后,人们便脱离了我国法治体系的保障,在威逼利诱下一步步走向了从事诈骗犯罪的深渊。因此,无缘无故的发财机会,往往都是陷阱,在出国“发展”等重大决策之前,一定要对的陌生环境进行足够的风险评估,不要轻信他人。

本案有部分被告人,没有参与诈骗的共谋,也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但通过工作或交易中的反常现象,能够判断出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为犯罪分子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其行为已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罪名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内容,目的就是基于网络信息犯罪跨越了空间障碍的特点,对犯罪分子实施全链条打击。因此,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心存侥幸,为犯罪分子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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