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调整
2022/3/21 11:45:00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本网讯 3月19日,安康中院召开干部任职大会,宣布市委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决定。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范永斌,市委副秘书长邱志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家仲等同志出席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康主持会议。会上,王珣副部长受市委委托,宣读了市中院主要领导同志调整任职决定。市委决定:刘娟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贺世辉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范永斌书记高度赞扬了以贺世辉同志为“班长”的市中院领导班子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在以刘娟同志为“班长”的党组带领下,继续发扬“安康创优”精神,团结一心、接续奋斗,追赶超越、保先争优,努力开创安康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他强调,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护航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大力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过硬作风,不负韶华、只争朝夕,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谱写新时代安康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刘娟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坚决服从市委决定,把以贺世辉同志为“班长”的上届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发扬好,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准政治方向;立足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法院铁军;坚守廉洁底线,夯实筑牢公正之基,努力肩负起推进安康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为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中院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县级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