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
近年来,山东省东平县从“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这一目标出发,凝聚政法工作力量,扛牢政法责任担当,强力开展东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九大攻坚行动,全力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是坚持超前预防原则,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思想教育等多种手段,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保障黄河流域和东平湖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稳定环境。工作中主要采取“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即:情报信息在先、苗头问题早发现;排查调处在先、矛盾纠纷早化解;事态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思想政治工作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
二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全面落实“五大攻坚工程”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春雷”百日行动。严厉打击盗采砂石、乱捕乱猎、滥采滥挖、散乱污等破坏河湖、山林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加强黄河、东平湖生态资源保护,倾力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创新检察工作模式,守护蓝天绿水青山。创新“河长+检察长”新模式,成立全省首家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工作室,实现东平县重点河湖全域保护,打通河湖管控“最后一公里”。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领域”,开展东平湖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32件,督促清理建筑生活垃圾30余万方。办理的陆某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山东新闻联播》头条报道,追缴修复资金54万元,增殖放流鱼苗150余万尾。围绕环境整治,发出检察建议17份,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助力东平的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
四是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作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成立泰安市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全力推进“三审合一”。出台黄河流域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2处,黄河巡回法庭1处,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进一步加强东平湖生态环境保护,将在东平湖畔增设东平湖人民法庭,,目前法庭正在筹备建设阶段。
五是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组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顾问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协调推进,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法律服务。围绕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工作开展公证服务,为东平湖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沿湖党委政府、相关责任单位等做好决议合法性、合同规范审查,评估法律风险,避免决策失误。(山东省东平县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