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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这些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2022/8/31 10:32:20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本网讯(徐庆涛)

新学期、叮铃铃

对不起、你的暑假余额已欠费

开学季如期而来,作为家长的你,终于“监督”孩子做完作业,是不是已经嗅到了解放的气息错错错···做一个合格的家长可远不止这些

今天旬小法就给大家讲讲吧!

我们知道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我国的法律对于未成年人也是有着特殊、优先的保护,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这个开学季,这些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01、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是怎样定义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02、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呢?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而且,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

03、作为合格的家长,您对校园暴力足够重视吗?校园暴力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打人和抢东西这么简单,恶作剧、孤立别的同学,这些精神上的暴力才是最可怕的。然而,对于校园暴力在很多家长看来没什么问题,只是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不用过于关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4、您是否会考虑,孩子可能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问题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法律还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陕西省旬阳市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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