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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公安交警创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防风险保安全

2022/9/22 10:03:16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柯林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柯林) 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专项行动中,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聚焦“人、车、路、企、管”核心源头和关键要素,健全完善“谁的源头谁治理、谁的末端谁管理、谁的源头谁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源头防、过程控、末端治、逗硬改,做到政、警、企联动,防、管、控相扣,人、车、路相融,着力减少道路安全重大风险点(源),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确保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


紧盯“路”的源头排险固安

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分级治理、挂牌督办、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逐一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单,确保隐患整治落地落效。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复盘分析,每季度对辖区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开展一次全方位排查,重点对路侧安全护栏、路面标识标线、警示提示标牌、路面减速带及标线、道路交通信号、道路照明等安防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治销号、清零清仓。扎实开展施工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同步规划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主体工程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结合汛期强降雨天气的实际,组织人员对季节性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治销号;在发生恶劣天气时,市县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组织人员开展路面巡逻巡查,对发现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及时通过“三微一端一抖”等平台发布即时路况信息,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紧盯“企”的源头细管创安

协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一次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敦促企业整改,对问题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车辆增量。交通、应急、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每月对辖区客货运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查看驾驶人员风险隐患排查清理、教育提醒、安全承诺书签订、薪酬保障,企业所属车辆检查、检验、报废及违法消除,企业车辆GPS动态监管系统运行使用,客货车辆应急避险措施制定、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和各县区每月对纳入监管的道路货运重点源头企业开展巡查;未纳入监管的砂石料厂、工地、物流等单位,由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巡查,重点检查企业出场、站计重设备安装、使用情况,国家超限认定标准执行情况,企业所属车辆、外包车辆及驾驶人员相关资质审核情况。教育部门负责督促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签订、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职工严重交通违法、与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护校机制、学生出行台账建立等情况。交通部门负责驾驶员教培机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巡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练员及学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内容。

紧盯“车”的源头清隐助安

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资质审查,强化GPS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车辆例检制度,定期对参与道路客货运输的车辆检验、报废及交通违法消除等情况进行排查。公安、应急等部门负责危化品车辆日常检查,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危化品车辆押运人员配备情况和押运资质,车辆检验、运行线路审核、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安装、运行、监管及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情况。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每月对校车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校车专用标识标志安装情况、车辆年检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等内容。各县区牵头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车辆进行摸底排查,按照车辆类别,分门别类,建档立册,动态管理,其中农客车辆、面包车、重中型货运车辆、两(三)轮摩托车实行一车一档,建立专册,专人管理;健全完善“车长制”工作机制,落实挂包帮干部。

紧盯“人”的源头素质强安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全面排查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情况,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每周分析、每周通报、每周督办,滚动排查、动态清零;全面及时掌握辖区驾驶人员身心健康状况,对有精神障碍类疾病、影响安全驾驶的家族性遗传疾病、吸毒史的,及时注销其相关准驾资质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跟踪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道路客货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实行“一车一人一档”管理,每月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宣传,通报近期全国范围内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驶。


紧盯“管”的源头严管护安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问题,对问题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科学部署勤务,盯紧国、省、县道和人流车辆较大的乡村道路,依托路面执勤点、执法服务站等平台,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负责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治超车等平台,依法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行为;同时根据非法营运违法特点,实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专职交管员作用,积极调动辖区平安义警、村组、社区干部、劝导员等力量,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劝导,并做好检查登记、信息录入等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案件线索,及时转递移交公安机关或交通执法部门处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用体系,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探索实施信用积分制管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联防联治,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负责加强干部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及时督促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及时消除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评,对存在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干部职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构成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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