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河南讯(徐庆涛
张少格):电动车因使用经济、便捷、节能环保等优势,成为市民短距离出行优选的交通工具,但交通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而在这些车辆违法以后,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能处以数额较少的罚款,这从根本上无法预防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创文”工作开展以来,汝州公安交警大队实干赢民心,争当创文工作排头兵,紧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在交通秩序管理中,交警大队想出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既有惩罚作用,又能使电动车驾驶员学习到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这个办法让不少驾驶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者直呼:比交罚款还难受!
这两天,细心的市民是不是发现市区部分路口多了一顶蓝色遮阳棚?里面还经常坐着一些市民朋友。它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这是汝州交警大队在城区路口设立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习点,学习点由执勤交警现场组织,主要对其所在路口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组织学习教育,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
目前各点接受学习教育的市民主要是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车主,点内主要采用“学、签、站、劝”四步工作法。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学习流程:
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后,将其拦停,引导违法人有序停放车辆,进入教育点。
学:学习掌握行人、非机动车路口通行规则等交通安全常识;
签:登记个人信息,抄写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站:上路口参与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劝:通过本人受教育,以此来带动劝说家人、朋友及身边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全过程大概需要30分钟。
近几年我市非机动车的保有量一直呈增长趋势,电动车驾驶员经常根据自己的行驶需要,做出很多的交通违法行为,而这样“随心所欲”的行驶方式,不仅使电动车驾驶员处于危险之中,更是让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很不安全。由于违法成本过低,且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为防止他们下次再犯同类的违法行为,我们通过现场观看专题警示教育案例、抄写法律法规、现场体验执勤、做安全知识答卷“组合套餐”的方式,加大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成本,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这简直比罚款还难受。”一位受处罚的驾驶人说,逆行原本就是想节约时间,但处罚下来,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得不偿失,而且还有市民围观,感觉很丢脸。
当前我市共有2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点,分别位于:朝阳路与风穴路交叉口、广成路与城垣路交叉口。

庆幸平时不从这些路口过?下一步,汝州交警大队将在全市各重要路口全部设置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学习点,大家还是好好学习交通法规,好好遵守交通秩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