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未满十六周岁骑电动车,受伤还得担责
2023/2/9 10:04:5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近年来
由于电动车的方便快捷
成为了市民出行首选
更有不少学生
选择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
但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可以驾驶电动车吗?
案情简介
2022年,年仅13岁的徐某骑电动车在一路口转弯时,与由薛某驾驶的一辆正在直行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徐某腿部严重受伤,手术后截肢,经鉴定,徐某构成七级伤残。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薛某驾驶车辆通过路口路段时未减速慢行、未确保安全行驶、驾驶车辆超载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徐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道路行驶、加装挡风雨棚、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另一原因,双方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双方对徐某的损失赔偿协商未果后,徐某的监护人诉之法院,要求薛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万元。该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由薛某和保险公司一起赔偿徐某36万元。
法官提醒
虽然徐某在本案中经过法院调解顺利得到赔偿,但徐某因事故而导致终身伤残。
未成人对危险的反应能力及应对能力较弱,也没有系统学习过道路交通规则,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作未成人的父母要履行好监护责任
不要让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骑自行车上路
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一定要做好小孩的出行安全教育工作
最大程度避免事故发生
以致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来源:铅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