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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文交警三项措施加强事故处理民警安全防护

2018/9/6 12:58:12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李巧遇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四川讯(李佳芳 李巧遇):为认真吸取广西“8.28”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防止在执勤执法中发生民警伤亡事故,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在积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全力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事故处理民、辅警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一、开展安全防护培训。通过加强防护技能培训,使民警、警辅牢固掌握各项战术技能,确保民警、警辅遇突发事件时处变不惊,果断处置,全面提高民警、警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针对事故现场处置站位、安全防护设施方法、警戒带的设置、后方警示标识设置距离等方面知识进行讲解,提高事故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技巧。

二、完善安全防护装备。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要充分利用事故处理防冲撞系统,加大事故处理人员安全系数,坚决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安排专人对执勤执法装备和事故处理装备进行清理,对需要维护、更新的及时进行了维护、更新和补齐,有效确保了各项警务装备的完善完好,为民警、警辅执勤执法提供有力的装备保障。

三、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严格要求民、辅警在事故处理时,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在勘查事故现场前,必须在现场周围设置警戒带、反光锥形桶,同时要严格落实“三严禁”严禁追赶逃跑车辆、严禁拖拽二轮摩托车或驾驶员、严禁以身体挡车,坚决防止二次事故。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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