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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研”以致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2023/10/11 9:31:17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彭屏

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彭屏):今年以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聚焦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司法公正等方面的新要求,念好“深、实、细、准、效”五字诀,将大兴调查研究作为破解审判难题、践行为民司法的重要抓手,推出“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官寄语+问需清单+星光普法”“人民法院+政府部门+协调化解”等工作举措,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8月31日,全省首个“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站在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安阜法庭揭牌运行。

“公司既没有给我购买社保,也不赔偿我的工伤损失,法庭为我申请法律援助,还用最快速度帮我拿到了赔偿款,感谢你们为我排忧解难。”李某某系宜宾某汽车销售公司职工,在维修车辆时被烧伤,先后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李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宜宾某汽车销售公司给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7万余元。

翠屏区法院安阜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李某某对诉讼事项一问三不知、提交的证据也非常有限,遂联系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宜宾某汽车销售公司一次性给付李某某工伤赔偿款158000元。

安阜法庭是全省法院首个专业化劳动法庭,位于翠屏区上江北核心区域,辖区内企业众多、经济活跃,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案件频繁发生。法庭在办理案件时发现,部分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家庭较为困难、法律知识匮乏,在遭受侵害、遭遇纠纷时,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给予法律帮助。

针对这一问题,翠屏区法院、区司法局通过案件统计分析、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多次研判会商,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安阜法庭设立“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站,并在其他人民法庭设立联络站,建立健全初审引导、救助衔接、联动调解、跟踪反馈等7项机制,实现律师驻站、实体运行、资源共享、高效协同,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开通绿色通道。

“建立民事审判+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协调机制是市、区司法机关贯彻施行民事诉讼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我们将一体推进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办好一件件民事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翠屏区法院负责人表示。

问需清单+星光普法+家门口解纷

9月17日,翠屏区法院李庄法庭成功调解原告雷某财诉被告雷某富共有纠纷一案,同时延伸解决了该家庭的4起纠纷。

雷某财与罗某莲系夫妻,家住翠屏区牟坪镇龙兴村,先后生育长子雷某与次子雷某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后,该户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雷某财、罗某莲、雷某富及其子雷某瑜4人。该户承包土地因“增减挂钩”项目被征收,有关部门向户主雷某富发放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92万余元。雷某财与雷某富因补偿款分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而诉至法院。

经调查,雷某财、罗某莲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分别由雷某及雷某富赡养。父母失和、父子矛盾、兄弟隔阂,该家庭面临几个纠纷同时“爆雷”风险。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导致案结事不了、一案结多案生。

如何破局,帮助夫妻、父子、兄弟重拾亲情?承办法官拿出了法庭的“三板斧”,法官寄语、走访调查、家门口解纷。法官通过走访征地部门、村社干部、附近村民及当事人,调查了解本案具体情况及家庭系列纠纷的由来,分析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纠纷化解突破点。

随后,法官借用“家和万事兴”的古训,向被告发出“法官寄语”,开展释法明理,引导其孝顺父母、尊敬兄长、慎处家事。同时,也向原告雷某财及雷某释明相关法律,征求2人对家庭纠纷的处理意见。通过多次沟通释法,双方对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家庭纠纷的处理有了一定共识。

法官趁热打铁,通知原被告双方及相关家庭成员来到法庭,并邀请村社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共同化解此案及其他家庭纠纷。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协调,达成按4等份平均分配92万余元土地征收补偿款的一致协议。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但家庭纠纷如何解?法官一鼓作气,继续对该家庭的其他纠纷一并进行调解,通过背对背调解、村干部劝说、反复释法明理,引导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至此,李庄法庭通过审理一个案件,同时化解了原被告及整个家庭之间的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老人赡养、遗产分配、未来补偿款分配标准等4起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双赢多赢共赢。“感谢法官一事多办,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牟坪镇龙兴村党支部负责人说到。

今年以来,翠屏区法院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精准对接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推出法官寄语、问需清单、星光普法、家门口解纷等司法举措,用最高效率、最优质量、最佳效果处理各类纠纷案件,防止案结事不了和程序空转,让人民群众能够亲近司法、贴近法官、接近正义。今年1-9月,审执结各类案件12241件,法官人均结案207.47件,诉前化解纠纷8028件。

人民法院+政府部门+协调化解

9月19日上午,在宜宾市翠屏区政府会议室召开的翠屏区2023年府院联席会上,翠屏区政府副区长刘拯和翠屏区法院院长汪松分别代表区政府和区法院签署《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办法》。

据悉,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运行办法》是去年四川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调解机制试点以来,全省法院首个通过巡回开展“庭审观摩、联席会议、同堂培训”专项活动落地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办法。

张某、曹某某于1993年9月登记结婚,结婚登记时曹某某以曹某甲的名义登记。后来,张某与曹某某的结婚证遗失需补办,因曹某某的身份信息与结婚登记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补办。黎某、余某某于2009年10月登记结婚,因结婚证遗失。2015年3月,两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再次申请登记结婚。2023年2月,黎某、余某某在离婚时,因存在两次婚姻登记,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无奈之下,两对夫妻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翠屏区法院调研发现,随着婚姻登记系统升级,一些重复登记、以非真实身份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陆续被核查发现,导致许多群众无法正常办理涉及婚姻登记、子女入学、购房、户籍迁移等与其切身利益有关的事务。由于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类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情形,受害者通过民政部门自行撤销难;提起行政诉讼时,往往又因已过诉讼时限无法进入实体审理。

翠屏区法院与区民政局协商后达成共识,此类案件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承办法官采取询问而非庭审的方式,核实固定当事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形,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民政部门依据法院的司法建议,撤销了两对夫妻的婚姻登记。

据了解,2021年,翠屏区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由区法院组织被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特邀调解员等多方参与,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截至今年8月,已协调化解行政争议71件。今年,翠屏区又在全市率先成立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进一步拓展了行政争议化解范围。

“我们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大兴调查研究,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切实解决好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司法痛点难点问题。”翠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松表示。

责任编辑:李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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